【观澜街道】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夯实物业安全生产工作基础!观澜街道开展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生产专题培训

观澜城建办(物业管理和房屋安全)
创建于2023-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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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1日上午,观澜街道城市建设办组织开展观澜街道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会,会议由城建办负责人杨吉青同志主持。此次培训会旨在吸取全国近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进一步筑牢物业小区安全防线。会议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到我街道进行授课。辖区城中村、写字楼、商住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人员共6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活动。

        首先吉青同志通报了近期一些地区安全生产领域接连发生重特大事故,暴露出相关企业安全生产理念不牢固、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强调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遵守安全生产、公共卫生、治安、消防、防灾管理等有关公共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防范应急预案。要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及时有力有效应对各类灾害事故,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提高物业服务质量。

        培训会上授课专家通过图片、视频展示等形式向与会人员从五方面深入浅出的讲解物业管理区域现场安全生产检查标准及要求。

        一是讲解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二是讲解物业消防安全基础知识,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完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成立专门巡查小组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等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立即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演练,对管理区域内消防器材设备进行检修并做好记录。

        三是要加强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通过8.29深圳出租屋火灾事故案例分析,警醒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加强其管理区域内电动自行车驾驶、通行、停放和充电的安全管理,根据相关要求完善充电站充电指引、相应警示标志,并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加强充电等活动的安全巡查。

        四是侧重介绍了龙华区对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管理纳管实施细则、具体管控内容和巡查、核查过程中要注意的重点、细节;参照安全生产工作指引和日常巡查工作指引,授课专家特别明确了在小散工程和零星工程监管工作方面的各方主体责任和职责分工。

       五是要求物业公司加强既有房屋的安全巡查检查,重点关注老旧危房(C2类、C3类房屋,鉴定为C/D级房屋)清空、围挡情况,发现人员“回潮”或破坏围挡、警示标识的行为,积极履行劝阻、制止、报告义务。同时,对管理辖区既有建筑幕墙,要完善补充相关内业资料,建立日常维护、自查(巡查)制度及台账;对超过原设计使用年限等情况,要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安全性鉴定。

        最后吉青同志对与会物业服务单位做了工作要求,希望通过这次培训,大家能对物业管理工作有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系统全面地掌握物业管理方面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将理论知识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的点滴,提高业务水平,用良好的职业素质和周到细致的服务赢得居民的信任和满意。同时,也希望大家在培训后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以孜孜不倦的精神坚持“学习、学习、再学习”,用求真务实的作风坚持“提升、提升、再提升”。时刻树立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抓细抓好,抓出实效。

       此次培训会,辖区参会物业服务企业拓宽了安全知识面,提高了安全意识、法律意识、管理能力,有效提高了相关单位的安全知识水平,为物业管理区域生产建设夯实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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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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