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府生态园区管委会综合执法局
关于开展禁钓禁捕集中专项行动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维护永年洼生物多样性,按照区委主要领导批示意见,加大非法垂钓、捕捞整治打击力度,切实保护永年洼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生物资源,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击整治永年洼水域非法垂钓、捕捞专项行动,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5月21日
二、禁钓区域:永年洼湿地公园全域范围
三、工作任务
1、开展禁钓行动,对湿地范围内所有钓鱼行为进行查处,查扣渔具。
2、开展禁捕行动,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对涉案人员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置。
3、开展清理地笼行动,对湿地范围进行全覆盖巡查,查扣没收所有非法地笼,对涉案人员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置。
4、开展清理非法船只行动,对湿地水域内除旅游用船外的船只进行集中排查,由交运部门查扣非法运行船只,从根源上制止住违法捕捞。
5、开展查处私自钓鱼收费行动,对私自收取钓鱼收费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收集好各类证据,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工作要求
1、执法人员要穿制服执法,全程佩带执法仪,规范执法行为,讲解政策。
2、强化信息线索排查,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及时报公安等部门核实查处。举报电话:15383307168、15031042888,欢迎广大群众对违法行为举报。
3、执法局城内管理人员负责摸排、查处流动摊贩贩卖、销售湿地野生鱼类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广府派出所负责依法打击湿地违法犯罪行为,警示警告违法分子。对暴力抗法的,依法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4、没收查扣渔具、地笼等由执法局登记造册保存,待时机成熟后,集中开展销毁行动,向社会公布。没收的船只依法由交运部门查扣保存。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