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监督,治理安远镇辖区内重点突出的环境问题,特此决定,对以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及奖励标准
(一)举报鳗鱼养殖企业环境违法行为。鳗鱼养殖企业利用暗管、渗坑、渗井等偷排或者违法处置养殖污水废液的和其他偷排超标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的,经镇政府或生态环境部门调查情况属实,给予举报人500-1000元的奖励。
(二)举报红虫、牛蛙等非法养殖行为。2023年4月21日起,举报红虫、牛蛙等非法养殖行为的,根据发现阶段、规模等行为程度给予500-1000元奖励。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举报奖励范围。
1.举报人没有提供详细地址、基本举报事实的;
2.举报前违法行为已由执法部门立案或者已经新闻媒体曝光的;
3.被举报行为已经由镇政府或生态环境部门已知悉的;
4.举报前违法行为经处罚后正在改正违法行为的;
5.所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与镇政府或生态环境部门认定的实际违法行为不符的。
(四)对同一环境违法行为,奖励首位举报人;被举报方有多项环境违法行为的,仅进行一次奖励。环境违法行为被查处且已结案,被举报人再次涉嫌违法的,可以继续举报,再次获得奖励。
二、举报方式
安远镇生态环境保护有奖举报电话号码为:6731006,受理时间为早8:00至晚21:00。
举报人也可以书信、走访等方式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来信、来人地址:宁化县安远镇横街28号
我镇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员隐私。
安远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