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全体教师在办公室学习国家安全教育相关知识。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公民和组织的义务和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计算机和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保密须知、等相关法律法规。
学习反邪教宣传教育:1999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运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从法理上对我国邪教组织作出了如下界定: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各班学生出一期国家安全教育的板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