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重点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工作,共同维护校园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健康环境,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根据国家“双随机”监管工作部署和《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工作规范,近日,泽库县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大队委托国家认证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我县学校、幼儿园、重点公共场所开展卫生检测工作。
此次共对19家公共场所(12家宾馆、4家商店、2家理发店、1家养生馆), 17 所学校(3所中学、15所小学), 9 家幼儿园进行了卫生检测。其中对城区范围内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宾馆、商场、理发、浴室重点检测室内空气:一氧化碳、一氧化碳、可吸入性颗粒物PM10、甲醛、氨、苯、甲苯、二甲苯、细菌总数物理因素:照度、噪声棉织品(床单、被子、枕头、浴巾):pH、细菌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菌群、外观洁具(脸盆、马桶):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外观。学校卫生检测中小学:生活饮用水,教室环境:人均面积、课桌椅、黑板、教室采光、教室照明、教室微小气候、噪声。
通过此次专业检测,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优化做了进一步铺垫。为我县实现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这一目标要求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后期我大队将根据检测结果,及时跟进,对检测不合格的单位根据违法情节轻重实施行政处罚,同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指导整改落实,并督促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在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检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