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中学就学生交通安全、防溺水、防电信网络诈骗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家长:
大家好! 2022-2023学年度春季学期已经开始两个多月了,春季风光无限美好,但是,从学校安全角度来看,学生上下学途中,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天气逐渐变暖,存在很大的溺水安全隐患;我们身边,电信诈骗事件时有发生,存在很大的电信诈骗安全隐患;各位家长一定要重视,同时肩负起监护人的责任,安全重于泰山!只有安全有保障,我们才可以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阖家欢乐,才可以努力打拼,心想事成。为此,康乐中学郑重提示各位家长及同学务必做好以下三方面:
一、严防溺水
目前天气渐渐变暖,即将进入夏季,夏季也是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高发期。近年来,根据中国卫生部发布数据显示,我国每年约有5.9 万人死于溺水,相当于每天有150多人,其中未成年人占据95%以上,青少年因溺水而亡的比例也在逐年上升,受到社会强烈关注。减少溺水事故发生、提高青少年的防溺水安全意识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监护责任。孩子溺亡事故往往会给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各位家长必须承担起监护人的责任,要对孩子活动去向多加关注,保持高度敏感。要让孩子做到“四不游泳”,即:不在无家长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戏水;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同时,和孩子一起游泳前,要做适当的准备活动,以防抽筋。
(二)加强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请各位家长教给孩子防溺水的技能,遇有突发溺水时能做到:1.不要慌张,发现周围有人时立即呼救; 2.放松全身,让身体飘浮在水面上,将头部浮出水面,用脚踢水,防止体力丧失,等待救援; 3.身体下沉时,可将手掌向下压; 4.如果在水中突然抽筋,又无法靠岸时,立即求救。如周围无人,可深吸一口气潜入水中,伸直抽筋的那条腿,用手将脚趾向上扳,以解除抽筋。5.发现同伴或有人溺水时,要大声呼救,一定不要贸然下水营救。
二、交通安全
现就安全工作,特别是对学生交通安全,希望家长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安全教育,并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职责,并提出以下建议:
1.家校共育并请家长配合学校,对您的孩子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教育您的孩子在上学和放学的路上严格遵守交通“八不准 ”即:不闯红灯、不逆向行走、不穿越护栏、不乘黑车、不骑“英雄”车、不抢道、不跳车、不爬车。
2.凡需乘坐汽车上学的同学,家长一定要审核您的孩子所乘坐的车辆车况是否良好,各种牌证是否齐全,千万不要为贪图方便,让您的孩子乘坐无证无牌无客运资格和超载等违规车辆,更不要自发包车让孩子乘坐报废车、拼装车、货车、电瓶三轮车、电动摩托、机动三轮车等无任何安全保障的车辆,家长一定要管理好车辆的钥匙,同时教育孩子上下车按先后顺序,不可争先恐后推来挤去,下车过马路要左右多看看。
3.根据《青少年预防伤害办法》中的有关规定,12周岁以下的少年不许骑车上学。如12周岁以上的孩子能不骑自行车,尽量步行,确需骑车的同学应定时检查自行车,保证车辆本身的安全,特别是车铃和刹车。骑行时靠右边,注意来往车辆和自己的行车速度,不要相互追逐打闹比速度。若是几位伙伴同行,要前后错开,不可并排,不准行车带人。严禁学生驾乘摩托车上路,家长用摩托车带孩子上路,也必须严格按交警的要求,带好安全帽。
4.教育子女走路要做到:坚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也要注意靠路右边排成纵队行走,注意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禁止学生边走路边看书或在路上、桥上和有危险处追逐打闹,城东农村信用社斜对面的“闪闪桥”上不要去走,尽量减少横穿马路的次数,建议尽量从靠近建筑学院一侧的人行道行走。
5.请家长做到: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增强交通安全观念,培养文明交通意识,做好监护工作,提高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交待孩子见到交通肇事逃逸车要设法记住车牌号码和车辆特征,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电话:110 、122 )。 特别提醒:不用无牌无证、电瓶三轮车、电动摩托、拖拉机、农用车及车况较差的车辆接送孩子,特别是别人家的孩子。
6.家长接送学生上下学也要遵守我校校园交通安全制度,接送车辆不能在学校门口、道路中间停留,保证道路畅通。如发现学生放学无按时回家,请及时与班主任联系。
三、预防电信网络诈骗
(一)什么是电信诈骗
电信诈骗,是犯罪分子利用手机短信、电话、邮寄传递和网络等通信手段实施的新型诈骗犯罪活动。近年来,随着国际互联网、通信网络的发展,新型的网络消费方式为广大群众带来了实惠和便利,同时也给不法分子利用现代通讯技术和网络结算方式实施诈骗等犯罪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为有效的预防此类案件的发生,公安部刑侦局归纳出40种常见的电信诈骗犯罪案件,其中,使用电话类的占63.3%,使用短信占14.8%,使用网络的占19.6%。
(二)请你认清识别身边常见的犯罪方法
1.QQ冒充好友诈骗。2.QQ冒充公司老总诈骗。3.微信冒充公司老总诈骗财物人员。4.微信伪装身份诈骗。5.微信假冒代购诈骗。6.微信发布虚假爱心传递诈骗。7.微信点赞诈骗。8.微信盗用公众号诈骗。9.虚构色情服务诈骗。10.虚构车祸诈骗。11.电子邮件中奖诈骗。12.冒充知名企业中奖诈骗。13.娱乐节目中奖诈骗。14.冒充公检法电话诈骗。15.冒充房东短信诈骗。16.虚构绑架诈骗。17.虚构手术诈骗。18.电话欠费诈骗。19.电视欠费诈骗。20.退款诈骗。21.购物退税诈骗。22.网络购物诈骗。23.低价购物诈骗。24.办理信用卡诈骗。25.刷卡消费诈骗。26.包裹藏毒诈骗。27.快递签收诈骗。28.医保、社保诈骗。29.补助、救助、助学金诈骗。30.引诱汇款诈骗。31.贷款诈骗。32.收藏诈骗。33.机票改签诈骗。34.提供考题诈骗。35.高薪招聘诈骗。36.解除分期付款诈骗。37.ATM机告示诈骗。38.兑换积分诈骗。39.二维码诈骗。40.冒充电商物流客服诈骗。
(三)发生在你身边的常见骗术
1.贷款类诈骗。2020年10月20日,甘肃省康乐县马某玩手机时,弹出贷款界面,被骗资金39335元。
2.平台类诈骗。2020年8月7日,甘肃省康乐县马某某,于2020年5月28日观看快手时通过扫二维码下载平台软件,被骗资金22万元。
3.刷单类诈骗。2020年8月5日,康乐县苏某在“陌陌APP”软件上认识一名叫刘某的“附近人”,刘某以帮她做一个任务为由给苏某发了一个二维码截图,诱导苏某下载“乐购商城APP”,被骗资金10000元。
4.网络购物退款赔偿诈骗。2022年2月18日,康乐县晏某某被诈骗分子以其在快手上购买的药品有质量问题需要退款理赔为由,诱导晏某某下载诈骗APP,后被骗资金21665.21元。
(三)防范诈骗小常识:
1.不要贪图便宜,“一夜暴富”“天上掉馅饼”的心理。
2.注意保护个人资料信息,不可随意注册、填写自己的身份证号、手机号码、银行卡号等私人信息。
3.在做好自身防范的同时,积极向周围的亲人、朋友做好宣传,特别是留守妇女、个体商户等易受骗群体要注意提醒。
4.树立正确的网络观,平时多了解和关注网络诈骗方面的信息,提高警惕。
5.不要给陌生人进行转账,切实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6.不给钱:不管什么类型的诈骗,骗子都是以获取钱财为最终目的,绝不向任何陌生人(包括所谓“公检法”机关人员)提供银行账户、密码相关信息,任何时候在转账汇款前都再仔细思考您为什么要转账、正在转账给谁、账户信息来源可靠吗?发现任何信息不可靠及时中止转账汇款行为,您将远离诈骗。
7.有以上诈骗现象的及时拨打全国反诈专线——96110,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温馨提示:
尊敬的各位家长,孩子的健康快乐成长是我们共同的目标,让我们携手共育,共同为孩子创造良好的环境。
祝:各位同学学业有成!各位家长及所有家庭共同居住人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心想事成!!!
编辑:马云雷
审核:马永明 齐斌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