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州镇刘家湾小学一年级新生预报名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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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于2023-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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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做好我校2023年一年级新生预报名工作,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确保区域内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根据绥德县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安排,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预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2日  8:00-11:00

地点:校园一楼

预报名对象

  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且有意向在名州镇刘家湾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

招生片区

旧县委家属院以北辖区内(含名州镇所属各村)。

预报名办法

适龄儿童监护人持家庭户口本到我校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并登录“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www.yulinedu.net)或扫描二维码,进入“绥德县城区小学摸底信息采集”进行预报名系统填报。

相关说明

1.本次预报名摸底信息,不作为适龄儿童秋季入学最终报名依据。

2.适龄儿童监护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名州镇刘家湾小学进行登记和填报,过期不予登记和填报。

3.适龄儿童监护人要充分结合自身入学资格条件,认真分析本校的招生范围及对应的招生批次,以便快捷报名。

4.适龄儿童预报名只能在一所学校登记,如果重复登记,则登记信息自动作废,相关责任自负。登记后一定要登录“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www.yulinedu.net)或扫描二维码,进入“绥德县城区小学摸底信息采集”进行预报名系统填报。

新生入学基本办法

依照“先资格审查、后报名、再分批录取”的办法按步骤组织实施。招生片区实际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生人数的学校,通过电子派位和二次调配的方式统筹解决。适龄儿童按照入学资格条件分为七个批次,如上一批次录取后,本批次适龄儿童人数多于上一批次录取后剩余的学位数,则本批次采用随机派位办法确定入学对象;第一次录取完成后,将还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进行公布,没有分配到学位的学生进行第二次报名,录取办法同第一次录取相同;二次报名后仍未能录取的学生将调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第五批次以前批次(含第五批次),在片区内未能录取的,二次报名录取时在邻近有学位学校优先录取。

招生批次

第一批次: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落户时间在2022年12月31日前 下同)均在学校招生片区内,且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拥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购房时间在2023年4月15日前 下同)。

第二批次: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无房屋产权;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为绥德户籍现役军人、消防人员、引进高层次人才或学校片区内教体系统正式教职员工;学校片区内孤儿、残疾儿童(三级以上)或父母双方残疾(二级以上)的。

第三批次: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不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拥有合法的房屋产权。

第四批次:适龄儿童户籍在非法定监护人户口本上(属挂靠户,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但户籍在学校片区内;县委政府招商引资户;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为学校片区内行政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需提供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单位证明和工资花名表)。

第五批次: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和房屋产权均不在学校招生片区内,但其法定监护人为学校片区内的工商经营户(营业许可证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且正在营业)。 

第六批次: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为绥德户籍且在学校招生片区内临时租赁居住的。

第七批次: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为非绥德户籍但在学校招生片区内临时租赁居住的。

名州镇刘家湾小学

2023年4月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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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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