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明确指出:“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为了进一步提高教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尽最大可能杜绝安全防患事故的发生,我园对教师开展了意外伤害应急处理培训活动。
学前儿童,由于生理、心理是初步发展时期,不能够辨识事物的危险性,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自我保护能力不足,极容易发生意外伤害事件。因此,我园邀请了民乐县妇幼保健院的张龙主任对教师进行了意外伤害应急处理培训,警示教师们要引导幼儿做好常规培养,时刻关注幼儿安全,进一步增强教师面对突发能力的应急处理措施。
1.幼儿年龄小,容易出意外;
2.制度不严,管理不善;
3.设施存在着不安全的隐患;
4.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或者工作责任心不强;
5.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造成伤害;
6.幼儿体质特殊或者疾病突发;
7.家长的错误观念为宝宝安全留下隐患。
1.建立安全制度,明确岗位职责;
2.建立卫生保健制度,做好健康检查工作;
3.创设安全的生活环境,消除不安全因素;
4.强化安全意识,体现预防为主;
5.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
6.在工作中要特别细心;
7.幼儿园园委做好安全应急预案。
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交通安全教育
2.消防安全教育
3.食品卫生安全教育
4.防触电,防溺水教育
5.幼儿园玩具安全教育
6.幼儿生活安全教育
7.简单自救方法
张龙主任从幼儿的年龄特点入手,采用互动问答的方式,为老师们讲解了一日活动各环节中易发生的安全隐患和预防措施。
教师针对幼儿在一日生活中遇到的流鼻血、骨折、磕伤、晕厥等一系列问题进行提问,张龙主任做了详细的解答,并叮嘱教师遇到特殊体质的幼儿,要时刻关注幼儿在一日生活中的表现。
“祸起于细微,患生于所忽”通过不断地安全培训,不仅丰富了教师的安全知识,而且也进一步强化了教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在防患于未然,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的同时,未雨绸缪,提高教职工的意外事故的处置能力。让幼儿园的安全工作进一步得到深化,让安全伴随着孩子们健康茁壮成长。
编辑:大二班
初审:刘涛
终审: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