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蒙春天物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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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电动车进入小区限期整改的温馨提示

创建于2023-04-17 阅读3862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大家好!接民治街道消安委及社区工作站发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等有关规定,严禁电动车进入小区,要求限期整改(详见附件)。

       电动车充电火灾事故频发,给广大业户生命财产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为杜绝此安全隐患,物业服务中心根据政府相关要求,将严格执行禁止电动车进入小区地库及楼层,现将相关事项做如下温馨提示:

一、禁止电动单车进入小区执行时间

        04月19日(本周三)早上07:00起

二、执行范围

        莱蒙春天5.6期全区电动单车

三、注意事项

        1、请广大业户将电动单车停放到小区外围指定充电桩处,2023年04月19日07:00起,将严格执行禁止入内;

        2、政府相关单位现场检查,如有发现小区内有电动车,将全部清理到小区外指定点,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四、电动单车充电桩分布指定位置如下

5期:南门(红木街)、北门(民兴街)

6A期:新东门、停车场出入口附近、旺民街

6B期:南门(靠绿廊公园)、北门(月卡通道附近)

        物业服务中心24小时服务热线0755-81786555,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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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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