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和群众就医满意度,现将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在乡镇卫生院就医政策解读如下:
1.乡镇卫生院就医医保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
2.门诊统筹150元/年/人,不设起付线,乡镇卫生院报 销60%。
3.门诊“两病”不设起付线,药品报销比例50%,高血 压360元/年/人,糖尿病300元/年/人。
4.居民门诊慢特病起付线300元,支付比例由原来的 60%提高至70%,另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器官移植 抗排异治疗支付比例提高至75%,肺结核活动期、 耐药性结核病、精神病支付比例提高至80%,透析 支付比例提高至90%;乙类药品自付部分原来的10% 降低至5%。
5.在乡镇卫生院住院: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90%
加强医保政策解读将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政策的知晓率、普及率,加强医保政策宣传解读,普及医保政策法规,把医疗保障的各项惠民政策宣传落到实处,多措并举宣传医疗保障政策,推动我镇医疗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作者: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