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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同行,呵护成长

——LG水泉希望小学法制报告会

创建于2023-02-28 阅读1259

       秋高气爽,阳光明媚!

      九月如期而至,久别的校园再次热闹起来,富有新的生机!

       2024年9月6日,我们迎来了一年一度的法制教育报告会进校园活动!很荣幸请到了三拨子乡派出所刘警官一行和三拨子乡总校王校长来我校进行教育安全会。

张警官针对青少年违法犯罪所处的年龄阶段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青少年犯罪年龄一般为十六周岁,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如果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也应当负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张警官的讲解,让学生懂得了如何正确对待“法律”、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做一名懂法、知法、守法合格的小学生!

最后,LG水泉希望小学陈主任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法制教育安全会进行工作总结,明确了我校今后工作的方向:

一、必须规范学生的行为习惯。

二、营造文化氛围,注重校国法制宣传。

三、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

四、严密防范、确保校国平安有序。

为了校园的和谐,

为了学生的安全,

我们将乘风破浪,

共创美好水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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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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