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不断清除电动车火灾隐患,坚决预防电动车火灾事故发生,2023年3月枫丹丽舍社区居委会包楼负责人入户宣传,并对电动车进楼道、集中停放进行严格的消防安全排查工作。
检查中工作人员针对楼道内停放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现象进行劝导,并将一张张安全告知书送达到电动自行车主手中,耐心劝导大家并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宣传形式,通过讲述电动车事火灾事故案例提醒广大群众必须认识到违规使用电动车的危害性,提醒居民文明驾驶电动车、遵守交通安全规则,严禁在居住建筑走道、楼梯间、地下室存放电动自行车和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严禁私拉乱接临时电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严禁超时间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自2021年起,北京市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的通告》,对违规三轮、四轮车设置了3年的过渡期,过渡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自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违规上路行驶或停放的,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