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安全,人人有责——五指山市第一小学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专题学习简报

小小何
创建于202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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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在我国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即将到来之际,我校组织全体教师集中在多功能报告厅,在陈光兴副书记的主持下,进行国家安全教育专题学习,向老师们普及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国家安全教育进校园,增强教师国家安全意识。

会上,陈书记借用习主席的话强调: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党员干部要带头学好国家安全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要对国家安全概念要有清醒认识,增强国家安全意识,联系日常实际工作,积极防范,提升自己安全观念,培养积极的安全素养。

身为公民,我们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有哪些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77条中明确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此外,该条还明确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会后,陈书记要求全体教师要规范使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活动标识”,用好我省“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和“海南国安宣传”微信公众号,引导学校师生们及时关注线上线下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并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开展一次专题学习。

(二)举办一场专题报告。

(三)同上一堂国家安全教育课。

(四)召开一次主题班会。

(五)组织上好一堂实践课。

通过学习,教职工认识到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可为,更深刻地认识到“有国才有家,国家安全为大家”。

散会后,陈书记给全体老师一人发了一本国家安全相关的书籍,要求教师了解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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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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