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5日是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主题为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夯实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社会基础” 。 那么,关于“4.15”,你都了解哪些呢?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重点领域包括: 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和生物安全 等重点领域安全。
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一、非法集资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三要件:一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二是“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三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如何风险防范:
二、养老诈骗
三、防范电信诈骗
网络贷款诈骗“低门槛”广告+网贷APP
男子姓陈,1月9日晚他在浏览网页时看到一款网络贷款APP,声称“无抵押、无担保、超低息,只需要注册,贷款立马到账”。正巧陈先生近期手头资金困难,遂下载注册了该款APP并申请贷款15万元。陈先生打开自己银行账户时发现所贷钱款未到账,但贷款APP上却显示他已欠款15万元。他与客服联系询问这一情况时,客服告知他后台显示钱款已到账,让陈先生在规定时间内还清贷款,然后挂断了电话。民警查看陈先生手机上的贷款APP以及与客服的聊天记录,确认这是典型的网贷类诈骗。
提醒:警惕“无抵押、低利率”网贷平台。当有人向你推销贷款时,一定要小心。诈骗分子先让你在虚假贷款网站或APP上填写个人信息,再以信息填报错误、贷款额度被锁定等理由,诱骗你缴纳保证金或者解冻金。任何声称“无抵押、低利率”的网贷平台都有极大风险。
冒充“公检法” 诈骗“公安调查”+“冻结账户”
1月18日,江苏南京市民方女士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电信公司工作人员,询问方女士是不是用身份证在上海办理了电话卡。方女士否认后,对方说可能有人冒充方女士办理了电话卡,并用这张电话卡发送诈骗短信,此人称已帮方女士报了警。没过几分钟,方女士接到自称是上海某派出所“民警”的来电,说是帮助方女士调查涉案手机号码的情况。根据“民警”要求,方女士加了他的微信号,还通过微信进行视频聊天。对方还出示了“警官证”,使方女士放下了戒备心。之后,“民警”以法院要马上冻结银行账户为由,让方女士把银行卡账户情况告诉他,他可以帮忙找法官讲情,少冻结一段时间。方女士便将银行账号和密码都告诉了“民警”,并按照他的要求把手机验证码也告诉了他。“民警”还要求其把相关聊天记录、短信息、通话记录全部删掉。1月21日,方女士发现“民警”已将其拉黑,才发觉被骗。
提醒:转账汇款自证清白是诈骗。凡是自称“公检法”要求你转账汇款自证清白的,都是诈骗。
四、网络赌博
广东茂名侦破一起利用“棋牌平台”实施跨境网络赌博案
近期,广东省茂名市公安局工作发现,有人开设网络赌场并将平台设置在境外,即开展立案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汪某某等人利用设置在境外的“棋牌平台”,通过QQ、微信等网络社交工具推广、发展会员,吸引参赌人员通过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购买分值进行赌博,涉赌金额高达26亿元。2020年5月,广东警方实施同步收网抓捕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50余名,捣毁网络赌博窝点7处,缴获一批作案电脑、手机、银行卡,冻结涉赌资金账户2200余个。
五、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
反洗钱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
恐怖融资是指下列行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募集、占有、使用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以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协助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以及恐怖主义、恐怖活动犯罪;为恐怖主义和实施恐怖活动犯罪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
恐怖主义是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参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家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第目的的主张和行为。
恐怖活动是指以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为目的,采取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行为,以及煽动、资助或者以其他方式协助实施上述活动的行为。
反恐怖融资是指打击恐怖融资的行为。通过打击恐怖融资,我们可以切断恐怖活动的资金来源,从而削弱、遏制恐怖活动。根据《联合国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的规定,恐怖融资是一种犯罪行为,任何国家均有义务对其进行打击。
一、非法集资类案件
(一)案件审判结果
2019年3月11日,某某市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嫌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提供资金账户,并帮助掩饰、隐瞒共计525382.6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所得的来源及性质的案件进行宣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1条等规定,判决被告人肖某某犯洗钱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二)洗钱手法
1.提供银行账户,将犯罪所得资金分散转出。肖某某作为亲密关系人,明知丁某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活动,仍然应其要求提供多个银行账户,协助资金转移。
2.多次转账清洗,协助资金外逃,肖某某参与并协助丁某进行非法资金的柜台提现、存现、转账等交易,后将卡内资金分散转移至丁某之子李某境外账户。
二、洗钱犯罪
上游犯罪: 2009年至2016年,熊某(另案处理)在担任江西省南昌市生米镇山某村党支部书记期间。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称霸一方,严重扰乱当地正常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熊某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判处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洗钱犯罪:2014年,南昌市银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低价取得山某村157.475亩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多次向熊某行贿,曾某以提供银行账户、转账、取现等方式,帮助熊某转移受贿款共计3700万元。其中。2014年1月29日,曾某受熊某指使,利用众某公司银行账户接收银某公司行贿款500万元,然后转账至其侄女曾某琴银行账户,再拆分转账至熊某妻子及黑社会性质组织其他成员银行账户。
2月13日,在熊某帮助下,银某公司独家参与网上竞拍,并以起拍价取得上述土地使用权。4月至12月,熊某利用其实际控制的江西雅某公司银行账户,接收银某公司以工程款名义分4次转入的行贿款,共计3200万元。后曾某受熊某指使,通过银行柜台提现、直接转账或者利用曾某个人银行账户中转等方式,将上述3200万元转移给熊某及其妻子、黑社会性质组织其他成员。
诉讼过程:2018年11月28日,南昌市公安局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六个罪名将熊某等18人移送起诉。检察机关联同公安机关、人民银行反洗钱部门对本案所涉大额取现、频繁划转、使用关联人账户等情况进行追查、分析,查明曾某及其关联账户与熊某等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账户之间有大额频繁的异常资金转移。东湖区人民法院于同年11月15日作出判决,认定曾某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