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很长,法治为王——长春市晨宇希望中学交通法治安全知识专题讲座纪实

刘静静
创建于2023-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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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增强学生的交通法治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提高交通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学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2023年4月12日长春市双阳区交警大队芦树山队长、四中队李宝军队长等先行来到我校进行上放学交通法治安全调研,4月13日上午,长春市双阳区交警大队范思君队长、事故科任宏阳警官、四中队指导员郝大为等一行五人莅临长春市晨宇希望中学,对全校师生及家长进行了一次交通法治安全专题培训。讲座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主会场是七年级同学,八九年级学生及家长采用的是腾讯会议直播方式进行收看!

主会场

  任警官结合近几年发生在身边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片、视频,详细解读要如何安全出行,文明骑行,并对学生骑行电动车、摩托车易犯的几种违法行为进行了详细分析,强调了违反交通法规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一、步行安全篇

  斑马线并非绝对安全,过马路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有人行横道信号灯时,按照“红灯停,绿灯行”的规则行进。

  当红灯亮起时如果仍处于人行横道上,不要后退或猛跑,以免发生危险,应注意观察情况同时继续前行,或在道路中心线等待下一绿灯亮起后再行通过。

  在没有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段上,应该从斑马线上穿过马路,在穿越人行横道时,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快步通过。

二、骑行安全篇

      1. 未满16周岁不能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

  低龄儿童对车辆的控制以及遇到紧急情况的处置能力较弱,不能适应复杂的出行环境,很容易发生危险。

  因此,未满16周岁的儿童,请不要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2.安全出行,从“头”开始

  当事故发生时,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因此骑电动车一定要佩戴合格的安全头盔。

                  安全常识要牢记

     1.不坐超载的机动车。

     2.不坐无牌无证、报废的机动车。

     3.不坐非法营运机动车。

     4.不坐未经检验合格的机动车。

     5.不坐酒后驾驶员的机动车。

  本次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全体师生受益匪浅,有很大的触动作用,进一步明确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有效增强了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同时也促进了校警共育的良好氛围。

分会场

班级里认真听讲座的孩子们!

在会议室听交通法治安全讲座的家长们!

                           温馨提示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交通法治安全教育应从小做起,懂得遵守交通安全知识,文明出行。同时也请家长们以身作则,戴好安全盔,系好安全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懂法守法,让我们一起守护孩子的平安健康,携手筑牢安全防线,为孩子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驾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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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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