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亲爱的同学们:
县委、县政府结合实际,下发了《靖宇县“六域”党建引领“七城”创建总体实施方案》,在我县积极开展以巩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国家森林城和省级卫生城、省级园林城、省级双拥模范城、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为主要内容的“七城”创建工作。为了积极落实靖宇县教育局“小手拉大手 齐心创‘七城’”活动精神,促进家庭、学校、社区形成教育合力,共同打造魅力靖宇。在此,靖宇县濛江学校向全体同学及家长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积极行动,争当创建行动宣传者
知晓创城、关心创城。请家长与孩子共同学习、熟记、践行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广泛宣传文明礼仪知识,强化秩序观念和公德意识,主动学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事迹,一起营造全民参与创城的浓厚氛围。
二、全力以赴,争当创建行动践行者
以身作则,树立好榜样。自觉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市民公约;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不讲粗话脏话;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喧哗;不乱扔杂物,主动协助社区(村委会)工作人员清理小广告,从自身做起,积极维护校门口上下学秩序。
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到文明出行、行车礼让。不横穿马路、不闯红灯、不逆行。严禁酒驾、机动车、电动车乱停乱放等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文明乘车,排队上下车、主动给需要的人让座。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友善对待他人。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骑自行车上马路,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禁止骑电动车上马路。
广大家长要依法履行对孩子的监护及教育责任,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主动与孩子共同学习宣传交通法规,加强交通安全和文明出行教育,养成文明出行习惯,自觉维护公共交通、公共秩序和公共环境,弘扬文明出行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齐督共促,争当创建行动推动者
家风先行,齐督共促。构建良好的家庭环境,与学校配合形成教育合力,督促家庭成员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劝导和制止各种陋习。向身边的不文明行为说“不”,为身边的好人好事点“赞”。
广大学生及家长朋友们,“七城”创建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让我们携起手来,齐行动、共努力,积极投入到创城活动中,带头遵守践行相关要求,为靖宇创城贡献自己的力量。相信您的一份热情,一份努力,都会为我们的城市增光添彩,让文明伴随孩子成长的每一步,争做文明有礼的靖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