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患于未然”
短短的五个字,是多少人忽视的珍贵
“火患猛于虎”
又是多少人经历过后的痛彻心扉呢
楼道堆物是居家安全的大忌:
堆放杂物的楼道往往是火灾的发源地
楼道堆放的物品很多都是易燃物品。而且种类繁杂,堆放无章。
楼道是行人的必经之地,如果有人随手丢烟头,小孩玩火、燃放烟花爆竹,都有可能点燃杂物。
楼道是火灾蔓延的通道楼梯贯穿一栋楼房的上下,一旦某处起火,如果楼道内有乱堆物,火势会沿着楼道加速蔓延,使火灾变大,波及数家,造成巨大损失。
1 、《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楼道作为火灾时的重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时刻保持安全和畅通。
2、《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3、《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4、《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28条
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5、《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37条
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反此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物业温馨提示
堆放可燃性物品的楼道对生命形成巨大威胁,不但增加了火灾发生率,更使人员撤离增加难度。同时也会给消防人员造成阻碍,后果不堪设想。
请广大业主朋友们务必将大家的生命安全通道预留出来,这极可能将成为火灾发生后的唯一生路,无论是破旧的沙发,还是闲置的橱柜,亦或是积攒多日的废旧纸盒,请您不要占用公共区域,务必清理干净。
如您家中有自行车、电动车等,请停放在物业指定区域,切勿停放在楼道内,避免影响邻里同行以及保洁人员和维修人员作业。
请将生活垃圾及时清理、分类投放到固定垃圾桶,勿将其放在住宅门口,以免滋生细菌和蚊虫。
消防安全无小事
防患未然是关键
让我们共同携手
积极开展清理楼道等公共区域杂物
集中整治行动
营造更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