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宣传贯彻黄河保护法,在全社会形成爱护黄河、保护黄河、守护黄河的浓厚氛围。4月11日上午,市河道管理保护中心与市水利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水资源保护中心、汶阳镇共同开展以“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 携手共护母亲河”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于2022年10月30日表决通过,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是继《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之后制定的又一部流域性专门法律,是全面推进国家“江河战略”法治化的标志性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的制定,意味着黄河首次走上了从“无法可循”到“有法可依、循法而治”的良性轨道,开启了全面依法治黄护黄的新纪元。
今年以来,河道管理保护中心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做好对《黄河保护法》的宣传教育。3月30日中心结合4月1日开始实施的《黄河保护法》、《泰安市河湖保护管理办法》举办了全市河道管理保护政策培训会,各镇街水利站及村级河长共计200余人参加系统培训。4月11日开展的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条幅、进校园、进市场讲解黄河保护法内容、发放宣传材料、普法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向学生、群众宣传黄河保护法、河道管理保护和关爱黄河等相关知识,切实提升群众保护黄河的意识和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的自觉性。
通过宣传,中心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有力提升了社会公众依法保护生态、依法保护黄河的法治意识。下一步,中心将沿河3个乡镇的20多个村庄纳入了普法宣传范围,进行逐一宣传《黄河保护法》、河道管护知识,不断引导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切实扛牢源头责任、强化干流担当,在依法治黄护黄、依法治河护河的新征程上奋力前行,使黄河保护法成为保护黄河的良法、促进黄河生态发展的善法,为全面推进国家“黄河战略”法治化贡献肥城河道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