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江苏省溧阳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沈健清、副局长吴旭辉、人民参与与法治促进科副科长杨爱斌、溧阳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副主任王芳,在市司法局副局长寇文启、律师公证仲裁科科长赵刚,区司法局局长马伟涛、副局长张卫东、二级主任科员陈志红的陪同下,到孟庙司法所考察“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及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首先,所长高家斌以“有为争有位,有位促有为”为主题,向沈健清一行汇报了司法所发展历程及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并就“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及人民调解工作的经验及做法与大家进行深入的交流、探讨。
考察期间,考察组成员参观了“孟庙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孟庙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司法所各功能处室,查阅了相关资料。大家对司法所“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强化阵地建设、“高质量推进、高水平服务”扎实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各项业务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最后,高家斌表示,今后工作中,司法所全体人员将不忘初心、担当使命,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在新时代的长征路上砥砺前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做出司法行政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