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治法治结合,尊崇生命至上】东关南街街道曹家巷社区社工室对事实无人扶养老人进行病危救助个案工作

用户4945447
创建于202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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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8日一大早社区工作人员接到辖区金辉养老院负责人打来电话:严姓老人生命垂危,需要送往医院救治。电话里养老院工作人员情绪激动,因为老人名义上的监护人——其妹妹得知消息后处于失联状态,且因为不及时缴纳费用,养老院对于把老人送往医院救治报有抵触情绪。

        严某62岁,离异,儿子30多岁,为肢体、智力双残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前夫扶养。平时老人的重要私人物件都由其妹妹保管。

        曹家巷社区工作人员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对养老院负责人进行说服,做通工作,把老人送往医院并先行垫付医疗费用进行救治。

         随后工作人员协调民警,借助公安力量和老人家属取得联系,并在接下来的两天进一步联系律师,把家属和养老院之间就老人生前身后可能涉及到的权利、义务进行调解。最终达成统一意见。解决了老人没钱抢救,事实无人扶养照料问题。

        这次个案工作,社区社工人员调动相关资源,遵从“案主参与及自决”原则,运用“接纳他人”、“尊重”、“理解”、“共情”等专业技巧处理调解,是对理论知识的成功实践,也是运用“德治与法治相结合”解决争端的有益尝试,更是体现了专业社工“尊崇生命”的基本价值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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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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