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山法院】在线调解解纷排难,司法为民永“不掉线”

云龙庭
创建于202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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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来自河北省的吕某为装修海口市琼山区云龙镇某小区的房屋与某装修公司签订了《装饰装修合同》。在吕某支付了装修款后,装修公司却因多种原因无法完成合同约定的装修义务,也迟迟未向吕某返还装修款。双方协商无果、矛盾升级甚至结仇结怨,2023年1月,吕某遂将该装修公司及负责人李某一纸诉状诉至琼山法院云龙法庭。

收到该案起诉材料后,琼山法院云龙法庭第一时间推入诉前调解流程,因该装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已经联系不上,调解工作一度陷入瓶颈,只能先行立案。但是,法官助理办案过程中发现负责人李某能联系得上,秉承将调解工作贯穿始终的“枫桥式”调解原则,以不放弃的态度多次向李某电话沟通劝说、释法讲理,把李某当做突破口打开了本案的调解局面。功夫不负有心人,李某最终表示,愿意返还装修款,但是需要给予一定期限。由于吕某、李某身处不同省市,路途遥远,无法到现场调解确认,并且吕某心有隔阂不愿再见李某。琼山法院云龙法庭依据当事人意愿,拟定好调解协议,通过视频为双方各自在线确认。最后,吕某足额收到了李某返还的装修款,双方案结事了。

虽然本案案涉标的不大、案情也并不复杂,但是当事人双方均处外地,云龙法庭通过电话、视频等线上方式努力在庭前为当事人解纷排难,不仅大幅提升了法庭自身化解纠纷的效率和质量,最重要的是能让当事人“不出家门、不来法庭”甚至“不见面、不直接沟通”地一次性解决矛盾纠纷,有效地减少了老百姓的时间和金钱成本。

目前,海南自贸港的日益发展建设吸引了无数外地客人,面对来自外地群众的矛盾纠纷,云龙法庭一以贯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在线调解”作为化解矛盾、解决纷争的首要选择,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用真情感受民意,用法律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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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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