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小区要成立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业主选举产生,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组织形式。能充分发挥业主的积极性和自主性,能够有效解决物业服务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协调好业主与业主之间、业主与物业、开发商之间的关系,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有效提高小区全体业主的舒适和谐生活水平。即:一、选聘或解聘物业服务公司;二、监督、审核小区各项经费的支出;三、监督和协助物业履行服务合同;四、沟通的桥梁;五、行使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小区业委会是公益组织
成立业委会的条件?
第一个情况是物业已交付使用面积达到50%以上的,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
第二种情况是物业已交付使用面积达到了30%以上,但是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可以设立业主委员会。
第三种情况是首批物业费交满三年以上的,可以设立业主委员会。。
业委会成员有哪些要求?
1、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指导思想,为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要求业委会成员党员数过半,原则上党小组组长和业委会主任应实现“一肩挑”;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业委会成员要通过社区居委会、公安、法院、纪检等相关部门政审;
4、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履行业主义务;
5、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6、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文化水平;
7、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业委会职数是多少?一届任期多久?
根据小区规模大小,一般业主委员会委员为5-11人,包括业委会主任、副主任在内;每届任期不超过5年。
为什么要加强物业全覆盖?
1. 社会治理方面 物业是各类社会矛盾的“集散地”,物业服务是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方面之一,直接关系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物业是反映基层治理成效的重要“晴雨表”,更是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百米”不可或缺的管理平台。推动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是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必然要求。
2.行业发展方面 物业行业兼具社会职能和经济属性,既在基层治理中为居民群众提供基础服务保障,又是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物业行业健康发展事关城市生活品质提升、事关良好营商环境构建,优质的物业服务对吸引人才、引进项目、聚集产业等具有重要促进作用。推进物业全覆盖是促进物业行业健康发展、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