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标准
交通:
用餐:
早餐:4早、酒店内用(酒店免费提供,不用餐不退餐费)
正餐:8正,正餐30元/人,十人一桌八菜一汤(若不足10人一桌,则相应减少菜量);行程中所附菜单会根据季节、时令等因素有部分调整。华东地区餐饮风味、用餐条件与您的家乡有一定的差异,大家应有心理准备;
住宿情况说明:全程行程内标注天数旅游团队酒店双人标间,要求单住的客人请另补单房差费用。部分酒店因注重环境保护原因,通常不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请自备拖鞋、牙膏、牙刷等);酒店设施:双床(或大床或单床)、卫生间、空调、电视、热水器等基本设施。
景点: 行程中景点第一道大门票;
导游: 专业地陪导游讲解服务
儿童: 2-12岁儿童游客只含半餐,车位,导游服务,其他费用自理;
交通:全程舒适空调旅游车(保证每人一座,含车内空调、车载电视)1人1正座(儿童也含座位);
费用不含
证件: 国内线:有效中国居民身份证原件
保险: 国内线:旅游意外保险(强列建议客人购买旅游意外保险,保险费用:10元/人,最高赔付保险金额:10万元/人,以保险公司赔付条款为准)
1、我社或当地旅行社在不减少景点及降低服务标准的前提下,有权于游览过程中视当时的条件、情况及突发事件调整景点的游览先后顺序;
2、导游或领队,有义务为游客介绍景区自费游乐项目,但不作为强迫推荐,是否参与由游客视自己身体情况及能否控制风险而自定;
3、本行程为约定行程,客人不能于旅游过程中随意脱团。
4、烦请各位游客详细阅读本旅游行程,并请结合旅游行程安排考量自身健康状况是否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游客应对自己身体健康状况承担责任。特殊人群(包括但不限于):重症疾病患、7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年人等,必须出具三个月内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体检报告,体检报告需证明客人身体健康状况适宜参加此次旅游,并且必须有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直系家属一起陪同出游才能参团。另香港、澳门政府有权利拒绝中国大陆地区的孕期妇女入境,建议孕期妇女不要参团港澳旅游。
5、饮食:
如遇餐食中含有跟自身体质过敏相关的食物,请慎重考虑是否食用,同时敬请注意地域差异带来的水土不服等异常情况,游客可以根据自身口味,自带一些榨菜,辣酱品等让自己在旅游尽量多吃,以保证有充沛的精力游览。
6、意见单:
意见单是评定旅游接待质量的重要依据,请游客在游览行程完毕后,如实填写意见、建议或表扬内容;如有接待质量问题或是争议请在当地提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向有关部门提出投诉。恕不接受虚填、假填或不填以及逾期投诉而产生的后续争议,敬请谅解!
预订须知
1、失信人报名时,请报团时务必告知详情;如游客属于失信人而报团时没有向旅行社提前说明,因客人失信人身份未能出发,所产生的实际损失(机票、房费、车费、导服费用等等)需要由该客人承担。
2、在实际游览过程中我社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保证行程景点游览的前提下,在不减少游览景点和游览时间的前提下,对景点的游览顺序作合理的调整;
3、行程中赠游景点如遇景区特殊原因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无法参观,我社有权无偿取消赠游景点并通知游客;
4、行程中如有因特殊原因无法使用的正餐或门票的,由当地导游根据实际情况将未产生的费用现退给客人,客人签名确认。如果因客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其未产生的所有费用概不退还;
5、本行程门票费用是旅行社团队协议价格核算,12周岁以下按成人操作的儿童和持老人证、军官证、学生证、教师证等其他有效证件享受景区门票优惠的游客不存在价格差异,无差价退还,敬请注意!
6、因是散客拼团,大交通等不确定因素较多,我社会根据全团抵达时间和进出港口合理调整景点游览的先后顺序,变更住宿地点(城市),保证不减少景点和游览时间;
7、对于客人在行程中反映的问题或投诉,我社会及时处理或补救;团队接待质量以客人意见单为准,如客人在当地无异议,请给出准确评价;所有投诉述求以意见单为主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