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我来读】第7期《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五章 第30条、31条、32条

江西蓝天路之友
创建于2023-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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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章是党的根本制度,是从严治党的总依据和总遵循,通过党章学习使全体党员自觉尊崇党章,模范践行党章,忠诚捍卫党章,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二十大报告与研读党章结合起来,用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理论、新观点、新论断武装全体党员思想,统一党员行动。江西蓝天路之友环卫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党支部于2023年初开展“党章我来读”朗读活动,由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章逐字逐句朗读,展现党员“学习二十大,建功新时代”的精神风貌。

       本次为江西蓝天路之友公司党支部“党章我来读”第七期。

朗读作品:《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五章

江西蓝天路之友环卫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党支部 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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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诵者:王玲

第五章 党的基层组织

第三十条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第三十一条

      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二条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它的基本任务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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