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学校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为确保每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包头市学生资助政策已经实现了从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全覆盖,请你认真阅读学生资助政策,了解政策,鼓励自己的小孩面对困难,并在学校要求的时限内自愿主动提出资助申请。
一、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认定依据
1.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
2.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
3.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
4.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5.特困供养学生
6.孤儿(事实无人抚养)
7.烈士子女
8.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9.残疾人子女
10.深度相对意外困难职工
11.其他家庭经济困难情况
二、提供相关材料
1.户口本首页;2.户口本家长信息页;3.户口本学生信息页;4.家长身份证;5.相关证件(如低保证或低保证明、建档立卡证明、残疾证等,注意:村里开的证明不做为依据);6.与家长身份证对应的白云本地工商银行卡;以上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二份。其它相关事宜以学校通知为准!
三、认定工作程序
1.提前告知。学校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群通知、相关宣传视频告知家长。
2.个人申请。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按时限向学校提交认定申请表(学校提供)及相关佐证材料。
3.学校认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部门政策相关要求,对学生监护人所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认定等级划分。
4.结果公示。学校根据认定结果,在适当的范围内、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示。
5.建档备案。将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最终确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整理装订并报备教育局资助管理科,按要求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三、相关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⑴学生或监护人不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或不按规定、不按时间要求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
⑵学生或监护人不如实填写《申请表》的,提供相关材料不详实的;
⑶其它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要求的情形;
⑷如发现有恶意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况,一经核实,及时取消学生的认定资格和已获得的相关资助,并追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白云矿区铁矿二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