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昌化江干流江(河)进入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为全面落实我县昌化江禁渔制度,强化禁渔期间的执法监管,3月6日至3月7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在乐东昌化江干流江(河)段的村委会及内陆渔船临时停泊点开展昌化江禁渔普法宣传活动。活动中,执法人员向渔民朋友派发宣传资料260张、张贴禁渔通告30份、悬挂宣传横幅24条。
通过此次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禁渔氛围,进一步提高了渔民自觉守法意识,有效保护昌化江干流江(河)鱼类资源的增殖生长。下阶段在四个月的禁渔期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大队将加大昌化江干流江(河)执法巡查力度,杜绝电鱼、毒鱼、炸鱼以及私捕滥捞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确保禁渔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