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化砭镇便民政策讲堂】第二讲:延安市脱贫攻坚过渡期就业帮扶政策,你了解吗?

青化砭
创建于2022-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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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化砭镇的父老乡亲们,延安市脱贫攻坚过渡时期就业帮扶政策来啦,快来看一看,有适合自己,适合家人可以直接享受的优惠政策,大家积极申报啦~~~~

  帮扶对象:主要以脱贫户劳动力、边缘易致贫户劳动力、突发严重困难户劳动力为主,个别政策适度扩大至农村低收入群体,具体政策时间及范围以实际政策规定为准。

  帮扶时限:2021年-2025年

  年龄范围:男女均为16-60岁(不包括60岁)

脱贫劳动力直接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

  1.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自行乘用交通工具实现跨省就业脱贫人口,可享受不超过500元的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每人每年仅享受一次。所需资金由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列支。

       2.一次性求职补贴。脱贫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期限不低于1年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就业证明)的,每人每次可享受5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人只能享受一次性求职补贴和职业介绍补贴二者之一。一次性求职补贴由脱贫劳动力本人或委托其家庭成员(包括且仅包括配偶、共同生活的父母、成年子女)向户籍所在地具(市、区)人社部门申报。

       3.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创业人员,按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脱贫劳动力应在其创业实体登记注册后7至12个月期间,向创业所在地县(市、区)人社部门申请一次性创业补站。

       4.求职创业补贴。对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脱贫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和民办高校毕业生可同等享受。求职创业补贴应由各类院校在毕业生毕业前一学年下半学期内,集中向当地市级人杜部门进行中报,经市级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支付到学校,由学校将补贴发放给毕业生本人,并及时将发放情况报人社部门备案。

       5.培训生活和交通费补贴。脱贫劳动力参加就业创业培训的,可享受培训生活和交通费补贴,培训时间低于80课时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20元;培训时间80课时以上的,每人每天50元。培训生活和交通费补贴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补贴总额不超过2500元,由培训机构向同级人社部门统一代为申请。

        6.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县(市、区)人社部门根据乡村特点和工作实际可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稳定家庭收入”的脱贫未就业劳动力(简称“三无”人员)就业,开发管理办法、数量和补贴标准由县(市、区)人杜部门依据本地情况自行制定。

各类企业(实体)带动脱贫劳动力就业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7.职业介绍补贴。依法依规设立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劳务派遣服务机构)(简称职介机构)向脱贫劳动力提供职业介绍服务、且脱贫劳动力与用人单位或劳务派遣公司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对职介机构给予职业介绍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500元、每年享受一次;职介机构介绍脱贫劳动力到季节性用工岗位就业、就业期限不少于3个月的,补贴标准为每人200元。享受脱贫劳动力季节性用工职业介绍补贴,每人每年不超过两次。职介机构应在完成职介工作后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8.社区工厂一次性岗位补贴。县(市、区)人社部门认定为社区工厂的企业,每吸纳一个脱贫劳动力就业、且签订不低于一年期限劳动合同的,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一次性岗位补贴由社区工厂向县(市、区)人社部门申报。

       9.社区工厂水电、租赁费补贴。县(市、区)人社部门认定为社区工厂的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人数不低于其员工总数1/3的,对其生产经营场地租赁费、水电费,按不超过实际支出额50%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两年。水电、租赁费补贴由社区工厂向县(市、区)人社部门申报。

       10.就业帮扶基地一次性就业奖补资金。县(市、区)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帮扶基地,每新吸纳脱贫劳动力和农村低收入劳动力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的,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对基地(企业)给予一次性就业奖补资金,每年只能享受一次,每年累计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一次性就业奖补资金由就业帮扶基地向县(市、区)人社部门申报。

        11.创业孵化项目补贴。脱贫劳动力自主创业入驻经市县人社、财政部门认定达到标准的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孵化或帮扶的时间可延长1年,且脱贫劳动力成功创业或实现就业的,按其他劳动力补贴标准的1.5倍核算,对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给予创业孵化项目补贴。

培训机构等提升脱贫劳动力技能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12.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培训机构组织脱贫劳动力开展技能培训,享受培训补贴政策不受定点培训和最低课时规定的限制,各类就业技能培训基本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每人每8个课时180元。脱贫劳动力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后,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下同)的,按基本补贴标准给予补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且在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基本补贴标准的150%给予补贴。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由培训机构向同级人社部门申报。(陕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期间技能培训补贴按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13.创业培训补贴。对脱贫劳动力自愿参加创业培训,根据培训项目类别(含SIYB培训、网络创业培训等)和培训效果给予补贴。其中,参加SYB、网络创业等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但在6个月内未实现创业的,按每人每期1000元给予补贴;在6个月内实现创业的,按每人每期2500元给予补贴。参加IYB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的,按每人每期1000元给予补贴。创业培训时间一般应不少于80课时。创业培训补贴由培训机构向同级人社部门申报。

       14.“技能+”培训补贴。培训机构组织脱贫劳动力开展“技能+”培训的,培训时间分别为3个月(63个培训日)、3—6个月(64-128个培训日)、6个月(129个培训日)以上,培训结束后在6个月内实现就业且培训就业率达到50%的,按每人每期3000元、3500元和4500元的标准对培训机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培训就业率低于50%的,按以上标准的60%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培训机构于培训结束后6个月之内向同级人社部门申请“技能+”职业培训补贴。

       15.项目制培训补贴。市、县(市、区)人社、财政部门可通过项目制方式,向社会具有资质的优质培训机构整建制购买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项目,为去产能企业失业人员、脱贫劳动力和退役军人免费提供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根据培训效果对承担项目制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按培训后就业创业成功率达50%(含)以上、65%(含)以上、80%(含)以上3种情况分类给予补贴。补贴根据实际参训人员总数进行核算,标准为每人每期最高不超过4500元,培训后就业创业成功率低于50%的,不予补贴。项目制培训课时由市、县(市、区)根据所实施项目灵活确定。

       16.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为进行初次职业技能鉴定的脱贫劳动力免收费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可在完成鉴定(考核)工作后1个月内,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200元。其中,纳入重点产业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评定指导目录的,补贴标准为每人300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每人只能享受1次,不得重复享受。

  如果您还有疑问,可到青化砭镇便民大厅详细咨询我们的工作人员。

      就业帮扶工作人员:   任    琦   

      电                 话:13630247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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