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都亭第一小学2022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创建于2022-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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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根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和省、州、市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组织领导

我校成立了义务教育起始年级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招生入学工作。

组    长:陈立标

副组长:万绪忠     孙秋红     张周艳

成    员:胡用洲     姚冬青     余    慧  

                 袁斌兵     周    锐     陈    稳

招生范围

清江大道(北侧)西起西门大桥、东至金利巷(西侧)以北,金利巷西侧至解放东路149号沿解放东路(南侧)到中医院老大门至小东门巷(西侧)到胜利路177号,沿胜利路往西至岩洞湾路口(聂妹水果)以南,沿岩洞湾路口(聂妹水果)至岩洞湾山脚(岩洞湾路45号)以西,西门大桥溯清江河上至小河沟(老龙洞公路与园艺场公路交汇处)以东的城区范围。

招生原则

公正透明,划片招生;随机派位,有序分流;均衡发展,保障入学。

限制条件

只招收招生范围内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招生时间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并根据我校服务范围内保障生多于择校生的实际情况,实行分批次错时错峰审核登记。

8月22—23日完成保障生的招录工作。

8月24日对符合条件的择校生进行登记。

8月25日公示保障生名单,公布择校生名单。

8月27日,根据招生计划的缺额,通过随机派位(公开摇号)补充招录所差缺额。

招生须知

(一)保障生

保障生是指在本校服务范围内符合保障生招录条件的适龄学生,具体类别如下:

1.市内户籍类

A.户口类。适用类型—学生户口在学校划片招生服务范围内【2022年截至利川市教育局《招生方案》发布之日(2022年6月30日)前迁入】; 提交材料—学生户口。

B.合法房产类。适用类型—学生法定监护人合法房产在学校划片招生服务范围内;提交材料—学生学籍信息(即学籍信息表,下同),学生法定监护人合法房产证,当年5月31日前实际入住的水、电、气发票。房产证因按揭原因未下发的,另须提交: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契税票、按揭抵押贷款合同、住建部门出具的网签备案证明。

C.移民、拆迁安置类。适用类型—因征地、移民、拆迁被相关部门安置在学校划片招生服务范围内的安置户子女;提交材料—学生学籍信息,移民或者征地、拆迁部门出具的具体文件。

D.易地扶贫搬迁类。适用类型—安置在学校划片招生服务范围内的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提交材料—学生学籍信息,当初扶贫部门出具的具体文件。

E.返乡创业就业类。适用类型—返乡创业就业人员,其子女在学校划片招生服务范围内。

提交材料—学生学籍信息,另加下列两项资料之一项:

a项:返乡创业人员,需提交半年以上(2022年1月1日前)工商营业执照及纳税证明;

b项:返乡就业人员需提交一年以上(2021年8月31日前)企业用工合同及社保凭证。

返乡创业就业人员,另提供之前在外地创业或就业凭证,如符合“户口类”、“合法房产类”等其他保障生条件,则按其他类予以保障。

F.优待类。适用类型—利川市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或伤残军人及警察子女;现役军人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仅限利川市户籍和在利川服务);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投资人子女。

提交材料—学生学籍信息,另加下列三项资料之一项:

a项:利川市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或伤残军人及警察子女,提交户籍和相应证件;现役军人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仅限利川市户籍和在利川服务),提交户籍和单位证明。

b项: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交“硒谷英才卡”并出具用人单位证明。

c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投资人子女,提交市人民政府引进、实际投资项目在建的相关佐证材料(与市人民政府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或者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招商文件+施工许可证或者实际经营的相关备案资料)。

上述三类纳入教育优待对象,其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可根据学生及家长意愿,按“户籍地(户口簿)、居住地(合法产权房产证)、工作地(具体单位地点)”三者任选其一原则给予优待。

2.市外户籍类(利川市城区及乡镇以外的外地户籍)

A.随迁类。适用类型—随迁子女是指户籍在利川市外,因父母在利川投资经商或工作等原因而要求在利川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

提交材料—学生学籍信息,另加下列两项资料之一项:

a.户口簿+居住证;

b.企业用工合同+缴纳一年以上社保凭证。

B.合法房产类。适用类型—学生是市外户籍,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划片招生服务范围内购有合法房产,且于当年5月31日前实际入住。提交材料—学生学籍信息,学生法定监护人合法房产证,当年5月31日前实际入住的水、电、气发票。房产证因按揭原因未下发的,另须提交: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契税票、按揭抵押贷款合同。

C.投资经商类。适用类型—学生是市外户籍,其监护人在学校划片招生服务范围内投资、经商、办企业半年以上(2022年1月1日前)。提交材料—学生学籍信息,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缴税、免税凭证(2022年1月1日前)。

D.港、澳、台类。适用类型—学生是港、澳、台籍。提交材料—学生学籍信息,居住证。E.外国籍类。适用类型—学生是外国籍。提交材料—学生及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明、护照;公安机关出具的居留证或居住证明。

(二)择校生

择校生是指在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内不属于保障生的适龄儿童少年。

1.择校生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携带学生户口簿、学生学籍信息表、房屋租赁合同等到现居住地所在服务范围学校登记(学校验原件,收复印件),登记通过后参加所在学校公开随机派位(摇号)。择校生必须服从摇号结果,否则不予安置。摇号过程全程录像,全程接受家委会代表、现场抽签产生的家长代表监督,市公证处公证。

2.严格控制择校生规模和范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城区小学只能接收城区幼儿园毕业的择校生,随机派位,有序分流。城区各校不得跨区域招生,不得跨区域转学。

3.严禁重复登记。同一学生只能在对应服务范围学校登记。登记过程中,不得提供虚假证件和证明,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登记资格,并保留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的权利。在两所及两所以上学校重复登记的,所有学校均不得录取。

特别说明

当申报登记的保障生超过我校招生计划数时,第一保障为:户口类,移民拆迁安置类,异地扶贫搬迁类,优待类;随迁类,投资经商类,港澳台及外籍类。第二保障为合法房产类,届时将通过摇号方式对合法房产类学生予以分流。

特别提醒
  1. 服务范围内的各类入学对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申报登记。超过规定时间的,学校不予补录,家长需自行联系其它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2. 已在全国义务教育学籍系统中成功注册就读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就读我校一年级。家长隐瞒真实情况,再到我校重读一年级变相留级的,必须退回到原学校。
  3. 家长从南校门进入学校申报登记,必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戴口罩、扫行程码、测体温、拿顺序号,人与人间距保持一米以上。凡不服从学校安排者,学校有权拒绝其进入校园;对故意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者,学校将申请有关部门予以严惩。
  4. 学生信息复印要求:A4纸正面(户主信息+学生信息),反面(父亲信息+母亲信息)。
  5. 请家长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备查(所有复印件用透明文件袋装齐)。

利川市都亭第一小学

2022年8月19日

编辑:张李娜

审核:张周艳

审签:陈立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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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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