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雨踏春寻故里,柳带风起正清明”,又是一年清明时。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总分行党委关于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工行天津广厦支行纪委温馨提示:全行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把好“廉洁关”,带头移风易俗,文明低碳祭扫,廉洁安全过节,让清廉之风更加充盈,清明之节更加“清明”。
1.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旅游、探亲访友、相互宴请等活动。
2.严禁借祭扫之机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车辆、宴请、住宿、购物、旅游等事项。
3.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4.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或大操大办祭扫活动借机敛财。
5.严禁借祭扫、回乡探亲之机会搞隐秘聚会。
6.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做到移风易俗,文明祭扫。
7.严禁发生酒驾、醉驾、涉赌、涉毒等违法行为。
8.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党员⼲部要带头遵守纪律要求,坚决杜绝各类变相的“节⽇腐败”,共树节俭⽂明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