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
在这春意盎然的四月,我国传统节日清明节来临在即,为了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充实、平安的假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将2023年清明放假时间及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放假1天:4月5日(星期三)
返校时间: 4月6日(星期四)
森林防火安全
清明期间自觉遵守各种法律法规,做个合格的公民,文明祭祀。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不带火种进入林区,不燃放烟花爆竹、不焚烧纸钱、蜡烛。教育孩子不玩火,不接触火源,做到文明扫墓,确保人身安全。
交通安全
清明放假期间人多、车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过马路注意来往车辆,行人靠右,走人行道,做到走文明路,做文明人。乘坐机动车辆时要系好安全带。严禁乘坐“三无"车辆,乘摩托车、电动车戴好头盔。
防溺水安全
随着气温逐渐升高,要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和监管力度,让孩子做到七不一会:一不私自下水游泳;二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三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四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五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六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七不到池塘、水边玩耍,捉鱼摸虾。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知道报警电话。
食品卫生安全
春季是传染病的高发时期,注意流感等疾病。俗话说,病从口入,请注意饮食卫生,不饮生水,不喝冷饮,不吃“三无”过期霉变食品。做到勤洗手、不扎堆、少聚集,出门做到科学佩戴口罩,如有身体不适,应当及时就医。
最后,感谢家长朋友们对我校工作的配合和支持,希望大家度过一个文明、健康、平安、有意义的清明假期!
咸宁市第五初级中学
第十小学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