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
我国传统节日“清明节”即将到来,为确保孩子假期安全,现将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告知如下,望积极配合落实。
放假时间为4月4日至4月6日,4月7日返校上课。
一、交通安全:
1.家长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2.教育孩子步行时走人行道,注意交通信号,横穿公路时养成“一停二看三通过”(一停:停下观察:二看:看信号灯和车辆通过情况;三通过:有信号灯、斑马线道路:确定绿灯并观察没有车辆后走斑马线。无信号灯、斑马线道路:观察没有车辆后迅速通过。)的良好习惯;行走时不看手机、不看书、不听音乐等;
3.不在停车场、地下车库出入口及其他有车辆经过的地方玩耍;不翻越街道中间或两侧的护栏,不扒乘行驶中的车辆。
4.车辆有盲区不要靠近车辆玩 特别要远离大货车,不能在有车辆经过的地方蹲下、躺下,因为这样司机看不到,极易造成碾压。
5.教育孩子不乘坐超员超载、无牌无照车辆,不乘坐私揽客源、无营运资质的“黑车”,不乘坐违规二、三轮车;家长一定要保管好交通工具钥匙,禁止学生违规骑乘车辆,未满12周岁不骑行自行车上道路,未满16周岁不骑行电动自行车。
二、预防溺水
教育孩子严格落实“七不一会”。七不:1.不私自下水游泳;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3.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6.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7.不在上放学途中或节假日到河边、水库、池塘等戏水。一会: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如发现险情,会相互提醒、劝止、报告、大声呼救、拨打110报警电话)。建议:节假日,带领孩子到正规游泳馆学习游泳,掌握游泳技能。
三、防汛安全
教育孩子远离沟塘河渠或因暴雨可能诱发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危险地方。暴雨雷电季节,应防范雷击与冰雹的伤害。
四、食品安全
教育孩子不购买流动摊点食品、不购买“三无”、“五毛”食品,不食腐败变质食品、野生菌等,加强孩子的健康教育。
五、森林防火
1.教育孩子不违规用电、用火,不随身携带打火机等火源。
2.“文明祭祀 安全第一”。严格落实《贵阳贵安森林禁火令》、《绿色清明·文明祭祀》各项要求,增强安全意识,不携带任何火种和易燃物品进入山林,严防森林火灾。
3.遇见火灾,不能参与救火,应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
4.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贵阳市公安局向大家倡议:在开展清明等节日祭祀(扫)、殡仪馆吊唁活动或婚丧嫁娶期间文明祭祀(扫)、拒绝燃放烟花爆竹,以“鲜花换香烛”,以“丝带寄哀思”,守护蓝天碧水,共建美丽家园。
六、心理健康安全
1.放假期间,学生大多数时间独自居家,缺乏陪伴,家长应及时觉察孩子的情绪变化。如孩子出现激动或消极情绪时,家长可引导孩子表达内心的想法,帮助孩子舒缓情绪,缓解压力,保持积极心态。如发现孩子有心理、行为异常情况的,请家长不要有太多顾虑,而应及时、如实与班主任沟通,配合学校做好排查工作,以便家校合力,保障学生心理健康。可以发邮箱1138684353@qq.com进行联系,也可以拨打贵州省教育厅心理热线:4009200525或贵州省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0851 一88417888
2.同时父母也要管理好自身情绪,做孩子的榜样。
七、防范校园欺凌
不做欺凌之人、不做欺凌之事。同学之间应团结友爱,严禁语言侮辱、暴力殴打、强拿硬要等欺凌行为。同学们一旦发现欺凌行为,要积极勇敢的向学校举报,学校会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查处。
八、做好预防电信网络诈骗、防拐骗、防性侵、防猥亵以及毒品预防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请妥善保管好家中贵重物品。如家中被盗,请拨打报警电话82332110。
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应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加强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严防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修文县第四小学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