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廉洁,守清风;安全、文明祭祀记心中

西安市卫生学校纪委
创建于2023-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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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明节将至,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校纪委特向全体教职工发出节日廉洁自律、安全文明祭祀提示:

       1.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祭扫、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2.严禁使用公款或管理服务对象借祭扫之名组织安排春游、宴请等活动。

       3.严禁在祭扫过程中讲排场、比阔气,以及借祭扫之名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4.严禁违规在市区街道、社区、公园、林区等禁火区焚烧冥钱。

       5.严格遵守祭扫安全管理规定,切勿在山林、草地乱扔烟头、燃放爆竹和焚香烧纸,提倡采用“无烟祭祀”、“鲜花祭祀”、“网上祭祀”等文明祭扫方式。

       6.广大党员干部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发挥“头雁效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过一个廉洁、“清明”、安全的清明节。

  校纪委将加强督查,畅通举报途径,对发现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实名通报,情节严重将严肃处理,欢迎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监督。

    监督电话:87821039、18092958864

    举报邮箱:wxjwjc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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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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