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以明道,用法以立身。为了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做好普法宣传工作,3月29日凌源市司法局“与法同行·健康成长” 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团市委“青春护航 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朝阳街小学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在朝阳街小学隆重举行。本次活动也是为了让学生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学会明辨是非,提升青少年预防违法犯罪意识,教育学生用法律规范自身的言行,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起到了积极的引导、教育和警示作用。
本次活动得到了司法局、团市委、教育局的大力支持,并为同学们送来了大量的法律图书。
中共凌源市司法局副局长李彦军、团市委副书记马岩、教育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刘广杰、凌源市蓝星律师事务所主任于洪、朝阳街小学书记董国娟同志参加本次活动。
安全副校长王淑艳同志主持活动
董国娟书记对同学的谆谆教诲和殷切期望为本次活动指明了方向。
与会领导为孩子们赠送法治图书,传递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
凌源市蓝星律师事务所主任于洪律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形象的向同学们讲解与同学们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
于洪律师从校园欺凌、交通法规、法律常识等几个方面简要阐述了预防犯罪和应对方法,同学们认真聆听。
本次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不仅培养了我校学生树立正确的学法用法意识,增强了辨别是非与自我保护的能力,提升了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我权益的意识,还强化了全体教师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能更好的帮助学生树立了正确的法制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从而形成“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良好氛围,营造一个和谐的校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