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水县政府购买服务幼儿教师“缺一补一”工作方案》(试行),为全面提高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创新教师补充机制,充分利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幼儿园教师“缺一补一”补充工作机制,结合好花红镇好花红幼儿园现有政府购买服务幼儿教师缺编情况,现面向社会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幼儿教师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此工作方案。
一、补充岗位
好花红幼儿园幼儿教师1名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考。招聘工作由惠水县第一幼教管理集团总园及好花红幼儿园组成的招聘领导小组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面试、公示招聘结果。
三、补聘对象及条件
(一)补聘对象应具备的条件
1.热爱幼教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具有亲和力及良好的沟通能力,自我管理能力强,个人素质高,服从组织安排,有奉献精神。
2.具备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专业范围为学前教育毕业生。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学前教育教学工作身体条件。
4.年龄 18 周岁以上 35 周岁以下(以拟补充聘用日期计算)。
5.须取得幼儿园或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补聘方式及方法
1.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 5 天。
2.原则上设 1:3 的开考比例。如报名时间截止仍不足 1:3 开考比例,由我园提出补聘人选(须符合上述补聘对象条件)。
3.招聘考核工作由领导小组对拟补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竞聘者采用测评方式择优补聘。
4.测评采用五项基本技能(弹、唱、跳、说、画)3+1 方式进行,必考项目为:说、唱、画,现场抽题展示;选考项目为:弹、跳(二选一),参聘者自备。
五、报名、考试时间及地址
(一)现场报名所需资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2)报名表一份;
(3)近期免冠一寸照一张。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3月20日截止。
(三)报名地点:惠水县好花红镇好花红幼儿园。
(四)考试时间另行通知(以接到电话通知为准)。
六、体检要求
拟补充聘用人员须体检合格,体检标准按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七、入职审查
按照《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教育部令第 50 号)、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 号)和《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对拟聘人员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进行线上线下入职审查。入职审查合格后,公示拟补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联系相关部门完善聘用手续。补充人员只能安排在原空缺岗位,未经县教育局批准,不能私自采取借调、跟班学习等方式借用。
九、管理及待遇
1.补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补聘的幼儿教师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根据补充岗位原合同期限确定。
2.补聘人员与原政府购买服务教师同等待遇,工资及缴纳社会保险参照政府购买服务教师当时标准执行。
咨询电话:18375053272(李老师)
惠水县好花红镇好花红幼儿园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