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贷“清收大智汇”第六期

赵宏程
创建于2018-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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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主题:个贷呆账核销的运用

编辑:赵宏程


        2018年6月份,经总行资产风险处置委员会审批同意,杭州分行核销一笔个贷业务106万元。至此,近三年内,杭州分行累计上报个贷核销6笔,核销金额300余万元,不良率控制在0.08%,个贷资产质量在全行保持优秀。

        2012年4月24日,杭州分行向借款人于某发放个人商用房按揭贷款(一手)170万元,期限10年,2014年6月份该笔贷款发生风险,分行提起诉讼。2017年5月份,经诉讼清收处置按揭抵押房产并领取拍卖款后,该笔贷款余额仍有106.34万元,五级分类为损失类。2017年8月23日,因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程序,鉴于已穷尽追索手段。在取得执行终结裁定后,杭州分行立即启动呆账核销程序,组织呆账核销申报材料,2017年10月中旬分行行办会审议同意上报核销该笔呆账,2018年6月份,完成核销入账。


        对于杭州分行这个清收化解案例,几点感受供大家分享:
        1、个贷诉讼和穷尽催收手段,是核销的前提。一笔贷款发生风险后,分行先要穷尽所有的催收手段,是否上门催收?是否对借款人起诉?是否强制执行?是否将借款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否对借款人的房产、车辆、股票、存款、理财等财产线索进行全面查找?是否对借款人执行拘留等措施?这些都是我们个人贷款需要做的清收措施。
        2.符合呆账认定条件是一笔贷款核销的必备条件。个贷呆账认定条件有很多,比如,借款人死亡,取得法院终结执行裁定,强制执行一年以上,十万元一下无抵押贷款等等,符合呆账认定条件的业务都可以申报核销。
        3、受总行年度核销计划及核销资源影响,呆账核销申报工作要提前准备,一般从材料申报到总行核销会议审批通过都要半年左右时间,分行要提前准备。
        4、核销也是我们个贷业务处置不良主要手段,可是我们运用的还远远不够,分行核销申报不积极,很多分行对个贷核销有畏难情绪,怕尽职调查,怕手续麻烦。有的分行还有十年以上的不良没有处置,长期挂账。分行应梳理一下自己不良贷款,对那些符合条件的个贷业务应核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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