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36年热河小布达拉宫一起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征求意见稿)
1771年6月13日12时许(大清乾隆三十六年五月初一正午),位于今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狮子沟镇狮子园路的普陀宗乘之庙(布达拉庙是建设期间清宫对普陀宗乘之庙的称呼,现在的庙名普陀宗乘之庙要等到建成后由乾隆御赐)建设施工工地发生一起火灾事故,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不含事故罚款)约30万两白银。
事故发生后的第四天,乾隆三十六年五月初四日火灾情况报至北京(当时没有高铁和手机,突发事件有关细节几天后进京很正常)。大清国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乾隆皇帝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专题听取事故情况汇报,要求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彻查事故原因并严肃追责。根据乾隆指示,内务府总管英廉(1707-1783),(辽宁沈阳人,汉军镶黄旗出身,曾任大名府市委书记、直隶总督,孙女婿是和珅。)率工作组于当天赶往热河,五月初六到达事故现场,协调指导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经工作组调查认定,乾隆36年热河小布达拉宫火灾事故是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工程基本概况
普陀宗乘之庙(俗称小布达拉宫)1767年开工,1771年竣工验收,系乾隆六十大寿及其母崇庆皇太后80大寿庆典献礼一号工程。工程经费142万两白银,由内库和热河道库支出。工程由热河工程处承办,内务府总管英廉、三和、和尔经额担任管理工程事务大臣,负责工程监督工作,工程总占地面积22万平米。现存普庙建筑为20世纪80年代大规模复原修缮之产物,与原先遗存已有差异;而修缮前的建筑,保存的是清代后期的状况,历经演变,亦与乾隆朝初建面貌有所出入。
按:乾隆朝正值中华三大盛世(汉武、开元、康乾),国库根据《清史稿》记载,乾隆三十一年收入田赋地丁银、耗羡银、盐课银、关税银、各项杂税、常捐银等各数相加,总计为4854万余两。当然这个数字只少不多,因为有些收入尚未计算在内,比如屯田赋银还有78万余两,如果把所有的统统考虑进去,乾隆三十一年全国总岁入大约在5000万两左右。总体而言,乾隆朝的经济状况还是不错的,户部银库常年保持在7000万两存银的高位,就是到了嘉庆四年他去世为止,国库尚有8000余万两存银,勉强对得起乾隆盛世这个称号。《清朝文献通考》有详细的记载,其中乾隆三十一年京师的具体预算858万两,较大支出有,王公百官年薪105万两,八旗绿营兵饷663万两(含沈阳、围场、东陵等俸饷),京官公务餐饮费11万两。据不完全统计,从乾隆元年1736年至咸丰元年1851年,一共115年时间,重点军费3.7万亿两,水利工程9133万两,抢险救灾5348万两,合计5亿两,平均每年支出434万两。
一两白银相当于现在多少钱呢?以正处级的县委书记为例,七品县令年薪45两,米2250斤,另有养廉银1200两,这些银子要支付给县财政局局长(钱谷师爷)和县法院院长(刑名师爷)及县府办主任(挂号师爷)等科级干部的年俸,书记能力强,事必躬亲,可少请几个师爷,不好计算了。但当时江浙富裕地区雇工(相当于现在的农民工),年薪大约6-8两白银,按北方收入,一两银子可买50斤猪肉,现在肉价低迷10元一斤,姑且按每斤20元计算,当时一两银子可值1000元人民币。这样县委书记年俸折合人民币4.5万元。1769年腊月26日福隆安报“内库每年经费不过五六十万两,本年内库现存186万两,100万两交户部,再拨50万两交热河道库存……”乾隆批示“知道了钦此”
综上所述,小布达拉宫工程共耗资约14.2亿元人民币,放现在也是妥妥的大工程。
二、火灾基本情况
(一)火灾情况
乾隆三十六年五月初一正午(公元1771年6月13日12时许),大清重点施工项目、一号工程普陀宗乘之庙八方亭起火,火灾蔓延至御座楼、都纲殿区域周边,过火面积不详,初步统计财产损失约为40万两白银,无人员伤亡。
(二)领导重视
火灾发生后,闻讯赶来的热河当地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扑救、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乾隆皇帝得知普庙工程损失惨重后,在给英廉的谕旨中批示,看是否因为管工官员对下属有侵尅行为,导致下属有所怨恨而暗地里放火泄愤。按:如系故意纵火,这事故性质就严重了,有破坏大清重点工程之嫌疑。
三、火灾调查
英廉同志为首的工作组到达热河后,立即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并于六月十一日上报奏折。
火灾发生后,对在起火场所的三名人员、工程现场负责人全部刑拘,根据现有档案资料分析应该未移送热河看守所,在现场由热河总管永和、热河兵备道明山保亲自审讯。
经询问证实:工匠王国柱、张法、邹富臣在普陀宗乘之庙的八方亭休息抽烟,不料弹落的烟火燃着了八方亭天枰架木的扎筏绳。正午刺眼的阳光遮蔽了绳子上渐渐冒起的烟火,致使三位工匠都没有注意到便陆续离开了。火势很快沿着绳子烧到了八方亭顶部,恰值塞外风大,结果火借风势,很快就将正在修建的八方亭、都纲殿群楼花台等建筑吞噬。
起火点很简单,系工匠张法“吃烟磕灰”导致,有三名目击证人口供,当事人供认不讳。起火原因的调查比较麻烦,现场没有监控录像,热河消防和刑侦多次召开案情分析会,对嫌疑人全方位询问有关细节。这时候,万岁爷在北京发来了重要批示:“将吸烟的工匠张法、王国柱、邹富臣三人带枷锁于工地示众,待工程完毕后,发配充军。同时,对直接负责工程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作为承担大清外交使命并作为皇家献礼的天字号重点工程,眼看即将竣工的普陀宗乘之庙居然发生火灾,烧毁木料、烧伤人员都是小事,但耽误了竣工的日期,而且正在乾隆帝兴致勃勃准备挑选吉日为寺庙开光之际(六月十七日,陕甘总督奏报土尔扈特东归途径接待事宜,乾隆批示:知道了,于七月十三日起程太早俟,开光日期定准再行起程,钦此),皇帝震怒可想而知。
这原本是一桩很普通的火灾事故,乾隆也非暴君,惩罚主要集中在肇事人身上。但是,英廉同志没有邀请大清纪委监委成立责任追究审查调查组,未依法对公职人员涉嫌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问题开展详细审查调查。
这年八月,乾隆帝从北京去热河,在古北口看到了前来接驾的热河总管永和。令他意想不到的是永和三人居然身穿官服,帽戴翎顶,恭恭敬敬地跪在那里。乾隆皇帝属于精明强干的类型,记忆力自然不在话下。六月十一接到英廉等人有关失火事件原委的奏报(《奏为遵旨查看热河布达庙失火情形由小夫头张法在亭内吃烟延烧事》)后,乾隆帝当即下旨革去永和等人的翎顶,留工效力。震惊之下,当面问询,乾隆才赫然发现负责处理此事的总理工程大臣英廉根本没有把这条圣谕传达下去(指示原话是:英廉曲意袒庇,所谓爱之,适以害之也)。圣旨居然出不了养心殿,英廉同志不够忠诚,落实万岁爷指示竟敢打折扣,皇帝震怒了!
乾隆当即痛斥英廉,又令马上将永和等人翎顶摘去。并说 “永和等之不能承受朕恩,实为英廉所误。所谓爱之适以害之也”。仿佛是为了证明这句话的正确性,乾隆又下令这次火灾造成的一切原材料损失,由直接负责的热河总管永和、内务府总管三格、布达拉庙工监督萨哈廉三人用自己的家财赔偿。事情发展到这里,虽然荒唐,实际上还是赔钱了事。这在乾隆朝并不奇怪,乾隆本人就发明了“议罪银”这个制度,只不过这个制度要在十年后由乾隆的第一号宠臣(也就是前面提到永和的孙女婿)和珅推出。
然而,下面的发展就更加令乾隆帝愤怒了。
四、火灾牵扯出的案子
按照清朝赔偿的规定,三人很快将家资清单呈报上来。三人中职衔最高的领内务府大臣职、热河总管行走永和上报,有房屋六七十间,田地十多顷,可以变卖的衣服一两百件,骡马十几匹,除此之外已经是一无所有,“虽粉身碎骨,实不能赔还”。内务府总管三格则要少一些,在京城内外有房二十三间,热河也有住房三十八间,田地六顷九十亩。衣服七十余件,骡马六匹。最少的是监工萨哈廉,只有房四十余间,地五顷余亩,衣服三四十件,骡马四匹,并表示“除此外,实不敢隐匿”,一切都已经交出,自己绝不敢欺骗皇帝陛下。
按理说这样接近抄家的情况,隐瞒资产是古今中外官员的固有手段,也算人之常情。(据新闻,政治局2023年3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未来如何将规定落实执行,拭目以待。)
乾隆喜欢四处暗访,京中的暗探更是无处不在,佐以清朝的密折制度,皇帝的亲信家奴也是遍布全国各地。凭借无处不在的密折暗探,乾隆帝对大小臣工的一举一动了如指掌,而内务府的富有怎么能瞒住他的法眼。作为一代英主,使功不如使过,乾隆并不憎恶贪污,甚至还有一定程度的放纵,但欺瞒绝对是犯了皇帝的大忌。
震怒之下,乾隆下令单独严查三格家产。结果不出乾隆所料,根据第二次查抄的结果,这位内务府总管三格通过寄名等手段隐瞒了大量的田产、房屋、当铺等,远在申报家产的十倍以上。
英廉偕同内务府大臣贝勒永瑢、额驸福隆安等人经过秘密探查,发现永和、萨哈廉所报家产多有不符,而三格所报财产更不及实际的十分之一。三格原先所报家产包括:京城有房二十三间,热河现有住房三十八间,地六顷九十亩,四季衣服七十余件,骡马六匹。而英廉等人查出其隐匿的还有:雄县、荣城、新城、固安等县地三十顷九十余亩;当铺八个,其中钱铺一个(与刘姓人合开),杂粮铺一个,布铺一个;各地房屋近百余间。这还不包括其兄弟、孙子等人的地亩、房屋。
三格以一个“内务府微贱,并无基业”的卿官,何以能积聚起如此多的产业?在英廉等人的回奏中,揭露出了内务府工程人员的敛财手段。
三格供认他的生财之道有两种,一是在办理工程时,如梁各庄行宫、香山红旗营房等处,钉铁、绳子、架子等杂料,商人不愿承担,他则乘机“请领价银,自行办理”,利用差价,赚取银子;二是利用手中的职权,擅自将工程处发给工匠的银两克扣留用,如工程处发给工匠有一万两银子,三格则扣留一二千两,等一年销算后,再发还工匠。这一年内,三格便把扣留银两营运生息,置买房地,如果工匠来领,他便另扣留别项工程的银子补发前欠。如此辗转经营,十多年便积累起如此丰厚的家产。
1.李生银,瓦匠头目,称“小的在东曲尺基拉线过中,没在八方亭,高富玉张法带匠作工,只求问他们就明白了”。
2.高富玉,称“小的派在八方亭管工,因小的乘空去查看御座楼的匠人们苫背没在跟前只求问听事官人张法就明白了”。
3.李文瑞,称“晌午时孙监督叫小的到八方亭换听差人张富保王国柱吃饭,小的到去曾看见王国柱、张法、邵富臣在那里歇凉吃烟,不知是谁磕的烟火引着天秤架木的扎线筏绳着起来的”。
4.张富保,称“晌午时,李文瑞换小的同王国柱去吃饭,小的就先走了,原见王国柱、张法、邵富臣在天秤架子旁边吃烟,不多一会听见上头嚷,着了火了,是寔”(注:寔,shí,通“实”,确实、实在之意。)
5.王国柱、邵富臣,共同称“小的们晌午时原同张法在天秤架子旁边歇凉吃烟,张法先磕了烟,下去催浆,小的们吃完烟也就散了,是寔”。
6.张法,称“李生银派小的在八方亭管工,因晌午天热,原同王国柱、邵富臣挨着天秤架子歇凉吃烟,后因下去催灰浆,把烟就磕了,走不远听见上面嚷架木着了,急忙上去扑救,因风大架木又干,立刻着起来了,是寔”。
五、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
(一)刑事责任追究情况
(二)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的人员
六、结语
研究普庙火灾全案,可以全面窥见普庙选址、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竣工的细节,在没有电脑网络的时代,整个工程过程中机构设置、人事安排、组织管理等一套相当完整而严密的体例制度让笔者惊叹,由于时间紧迫未能详细调研清宫档案细节,错误之处在所难免,老张欢迎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