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人人有责】《遂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宣传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创建于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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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垃圾分类不是小事,它不仅是基本的民生问题,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题中之义。垃圾分类不是易事,需要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垃圾分类不是哪一方面的事,需要全社会人人动手,一起来为改善生活环境作努力,一起来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作贡献。

        《遂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3年4月1日起施行,3月31日,由遂宁经开区市政中心牵头,联动综合行政执法局、嘉禾街道办事处、九莲街道办事处以及森海润垃圾分类团队在遂州北路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帮助居民群众树立垃圾分类的理念,引导大家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

       此次活动旨在宣传推动《遂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深度贯彻落实,普及垃圾分类理念,为全面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夯实基础。

       活动中工作人员派发宣传手册,现场讲解条例相关内容、垃圾的现状、危害及垃圾正确分类、投放、收集处理的方法,使居民认识到从源头做好垃圾分类的重要性。

       现场还通过通俗易懂的“垃圾分类”小课堂、垃圾分类模拟投放等方式巩固居民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居民群众正确开展家庭源头四分类,进一步认识实行垃圾分类的重要性,纠正意识中的“常识垃圾分类小误区”,正确掌握垃圾分类方法。

       通过活动宣传,使广大市民能够深入了解垃圾分类的意义,领会垃圾分类的重要性,从而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逐步提升垃圾分类及环保意识,树立“绿色、低碳、环保”理念,养成珍惜资源、节约能源的生活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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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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