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月的文章

时月
创建于2023-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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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扎实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    神    ,3月29日至30日,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党员干警参加地直机关工委举行的2023年度地直机关党员培训班,以“三有”精神确保培训效果,聚焦“提能力、转作风、抓落实”,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领导带头精心组织,确保培训“有保障”。中    院党组高度重视本次培训工作,派出五名优秀党员参加党校主会场现场培训,中院在视频会议室设置分会场,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于世伟和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培训,全体党员集中观看,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等文件精神。


       多堂课程静心学习,确保培训“有质量”。本次培训安排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解读》《坚定不移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及《2023年全国两会精神解读》等多堂精品课程,中院参训党员干部均全程参与,并以此次培训为新起点,让中院党员干部更加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干事创业能力,以积极认真的态度,不断充实自己、完善自己、提升自己,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中院落地生根。

        认真结合主业主责,确保培训“有实效”。中院党员干部通过本次培训:


       坚定政治“基本前提”。

       坚定不移将学习党的各项规章制度政策精神作为第一课和必修课,坚定不移的以高质量机关党建引领推动兴安林区审判事业高质量发展。


       明白党务“内在关键”。

       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党建工作的内行人,同时提升自身业务能力,积极担当作为,立足工作岗位,践行初心使命,不断创新融合、打造亮点。


       找准工作“推动抓手”。

       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到审判工作中,找准着力点,以务实、严谨、高效的作风,全面提高中院机关党建质量,全力服务我区高质量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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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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