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
2023年是“十四五”规划的第三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保证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学生能享受助学待遇,根据市民政局相关文件精神,特向家长朋友们普及现行小学义务教育资助政策,请您认真阅读。
一、资助对象
我校在籍在校的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以及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我校在籍在校的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以及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二、申请认定流程
1.政策宣传。学校通过网络平台、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向家长及学生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2.学生监护人申请。监护人自愿如实填写《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可附已有相关证明),并向所在学校提出认定申请。监护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对所填写的申请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学校认定。学校认定小组根据监护人提交的《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结合学生提交的证明材料、“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陕西省教育精准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下发的贫困家庭相关数据进行综合认定。
4.结果公示。学校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认定等级,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5.建档。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汇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连同学生的申请材料统一建档。
三、补助标准
小学按照每生每年500元(一学期250元),具体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按学期申请、评审,进行补助并经学生家长签字确认后,将补助款按学期通过银行转账形式发放到学生监护人账户上。
1.政策宣传。学校通过网络平台、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向家长及学生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2.学生监护人申请。监护人自愿如实填写《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可附已有相关证明),并向所在学校提出认定申请。监护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对所填写的申请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学校认定。学校认定小组根据监护人提交的《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结合学生提交的证明材料、“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陕西省教育精准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下发的贫困家庭相关数据进行综合认定。
4.结果公示。学校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认定等级,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5.建档。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汇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连同学生的申请材料统一建档。
三、补助标准
小学按照每生每年500元(一学期250元),具体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按学期申请、评审,进行补助并经学生家长签字确认后,将补助款按学期通过银行转账形式发放到学生监护人账户上。
四、申报时间
3月14日--3月31日,需要申请的家长和班主任取得联系,领取《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上交班主任。
3月14日--3月31日,需要申请的家长和班主任取得联系,领取《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上交班主任。
西安市宏景小学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