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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鸡东支行】以案说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严禁出租出借账户

创建于2023-03-29 阅读851

案例简介:

  近日,中国建设银行鸡东支行在进行账户回访时发现一账户长期无交易,但近期突然活跃,资金收付非常频繁。对此,我行认为该账户有较大洗钱风险,存在个人账户被他人盗用的可能。通过电话核查,我行得知该账户户主的职业是自由职业,但交易流水与该客户本身的职业不具有一致性,我行让客户提供交易流水中可疑交易信息的佐证材料,但客户以保护隐私为由,拒不配合我行开展身份及交易背景识别,导致我行无法排除其可疑情形。通过后续的回访得知,该账户早已出借给该客户的朋友使用,其朋友利用账户从事虚拟货币交易,故我行立即对该账户实施管控。

案例分析:

  目前,断卡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不法分子为逃避公安机关的侦查,便想法设法租借他人的银行卡来实施犯罪活动。而一些客户为了蝇头小利,抱着侥幸心理将自己的银行账户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这不仅会泄露个人信息、威胁财产安全,甚至会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被追究法律责任。故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银行账户的行为人就涉嫌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风险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管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

  3.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从断卡行动开始,防范出租、出售、出借银行账户,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管好个人账户,护好个人信息,看懂反欺诈套路,守好资金安全。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账户属于违法行为,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警惕,勿要轻信他人,不要成为犯罪分子的“工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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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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