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建宁县溪口镇花墩桥红军街保护性修缮过程中,出现少数住户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拆除老宅进行违法建房。县“两违”办、溪口镇政府、自然资源局及城管局联合工作组多次到达现场劝阻并下达执法文书,之后又多次召开相关协调会议,但违建户置若罔闻,继续进行抢建。
3月28日,县“两违”办、溪口镇政府、自然资源局及城管局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花墩桥4号违法建筑依法进行强制拆除,共拆除违建面积70余平方米。通过此次拆违行动,对违建户起到一定震慑作用,有效保护红军街原貌。
下一步,建宁县将加强花墩桥红军街“两违”巡查力度,确保新增“两违”零增长,更好地保护好红军街原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