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群众:
春风送暖,清明将至。清明节既是缅怀故人、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也是预防森林火灾的重点时段。受传统习俗的影响,每年清明节期间,因上坟焚香、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野外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事件时有发生,给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为有效防止清明节期间因上坟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确保清明平安,鄱阳县林业局向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倡文明祭祖,弘扬缅怀新风。破除陋习,文明祭扫,注意森林防火应成为我们每一个公民的自觉行动。要采取文明祭祀方式,自觉摈弃扫墓祭祖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香烛等不良习俗,树立文明祭扫观,从源头上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提倡鲜花祭奠、植纪念树、清扫墓碑、敬酒祭奠、网上祭奠等保护生态环境、体现节约、现代文明的方式表达怀念之情。
二、提高防火意识,认清火灾危害。棵棵树木成林,建设绿色生态家园,星星之火燎原,毁掉青山绿水人间。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将给人民生产生活和森林资源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提高防火意识,“宁可千日不失火,不可一日不防火”。
三、注重消除隐患,携手呵护家园。隐患险于明火,预防胜于救灾。请广大市民群众做到自觉、自律的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特殊重点人群、精神病人、流浪人员的管理,老师和家长共同配合,加强中小学生的教育和监管,严防小孩玩火失火引发森林火灾。
四、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杜绝在县城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进入林区、景区严禁携带火种。造成森林火灾,依法予以严惩。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
一旦发现森林火情,要及时拨打火险报警电话1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