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水县政府购买服务幼儿教师“缺一补一”工作方案》(试行),为全面提高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创新教师补充机制,充分利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幼儿园教师“缺一补一”补充工作机制,结合我园现有政府购买服务幼儿教师缺编情况,现面向社会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招聘幼儿教师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考条件。招聘工作由成立的招聘领导小组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面试、公示招聘结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具备的条件
1.热爱幼教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 强,具有亲和力及良好的沟通能力,自我管理能力强,个人素质高,服从组织安排,有奉献精神。
2.具备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专业范围为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及相关学前教育方向,全日制普通高校音乐、舞蹈、美术艺术及相关专业的应往届本、专科毕业生。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学前教育教学工作身体条件。
4.年龄 18 周岁以上 35 周岁以下。
5.须取得幼儿园或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招聘管理及待遇
1.招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招聘的幼儿教师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招聘人员与原政府购买服务教师同等待遇,工资及缴纳社会保险参照政府购买服务教师当时标准执行。
四、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8日-2023年4月1日
2.报名地点:惠水县上摆幼儿园
3.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2)报名表一式2份;
(3)近期免冠一寸照电子版。
4.资格审查:由惠水县上摆幼儿园和惠水县第二幼教管理集团牵头,组成 3—5 人补聘工作小组对拟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竞聘者采用测评方式择优补聘。测评可采用五项基本技能(弹、唱、跳、说、画)3+1 方式进行,必考项目为:说、唱、画,选考项目为:弹、跳。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五、体检要求
拟聘人员须体检合格,体检标准按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六、入职审查
按照要求对拟聘人员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进行线上线下入职审查。入职审查合格后,公示拟补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联系相关部门完善聘用手续。
八、联系方式
18085470421 杨老师
18744787915 彭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