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是我们踏青郊游,扫墓祭祖的重要传统节日,然而一些旧的祭祀习俗也带来了不小的森林火灾隐患。让我们牢记这“五个严禁”,防范森林火灾的发生。
(一)严禁在林区焚香烧纸:严禁在林区使用明火,避免发生人为火灾。
(二)严禁在林区吸烟丢烟头:春季天气干燥,地面多有枯叶,容易点燃。野外吸烟、乱丢烟头容易发生人为火灾。
(三)严禁在林区烧烤野炊。
(四)严禁在林区玩火放鞭炮:学校和家长要共同教育好学生,不在林区玩火放鞭炮。保护好自身和林区的安全。
(五)严禁在林区烧荒垦荒:烧荒垦荒不但会污染大气环境,破坏土壤养分,更容易引发森林火灾。
以案释法
2022年10月的一天,被告人汪某某邀其弟弟汪某砖及其他三人到古龙社区19组锡山山脚母亲方某某坟前祭奠,汪某砖将鞭炮铺在坟前用打火机点燃,又拿出随身携带的小礼炮点燃后丢至坟墓旁边的杂草中,小礼炮喷出的火苗将杂草引燃后引发山火。此次森林火灾过火林地面积较大,且全为国有林地。汪某某犯罪后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汪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罚。法庭综合考虑到汪某某的实际情况、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当庭宣判被告人汪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22年4月4日11时,堆子前镇堆子前村村民卢某旺在下圳坑山场祭祀烧纸钱时不慎引发森林火灾。该起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林木损失,直接经济损失达41.6万元。卢某旺涉嫌失火罪被依法逮捕。遂川县人民法院判处卢某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2022年4月4日下午,县城某安居小区陈某华在草林镇草林村河下组山场烧纸、放鞭炮,火星未完全扑灭情况下离开现场,之后该位置冒黑烟并引发火灾。该起火灾造成重大林木损失,直接经济损失达11.2万元。陈某华涉嫌失火罪被依法逮捕。遂川县人民法院判处陈某华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清明期间是我们春季森林火灾的高发期,让我们保护好自身安全的同时,也保护好我们的绿水青山。文明祭扫,从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