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保障河道行洪通畅,守住防洪安全底线。古城镇镇党委、镇政府对我镇深入开展了河道“清四乱”专项行动, 不断建立健全河道管理保护长效机制。
一是高位推动。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把河道“清四乱”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好落实。制定了《古城镇关于开展河道“清四乱”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明确了行动目标、整治内容、工作安排等。
二是安排部署。3月16日,我镇召开了古城镇2023年防汛应对工作部署会,由县委常委、镇党委书记常青同志主持,各相关村支部书记和部分年轻干部参会,针对我镇防汛排水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大家畅所欲言、结合各村实际,对2023年应对汛情雨情提出来了各自的解决思路。
3月24日,我镇召开了古城镇河道“清四乱”工作会议,由我镇镇长尤卫章同志主持,班子成员和各村支部书记参会,会上宣读了《古城镇关于开展河道“清四乱”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强调了要让老百姓知道我镇河道“清四乱”行动的决心,并做好宣传引导。
三是实地摸排。2023年3月22日,由县委常委、镇党委书记常青同志带队,在镇长尤卫章同志和分管防汛工作的副镇长杨春霞同志陪同下,对我镇域内河道进行了全面巡查。摸清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要求发现一处、清理一处。
四是制度推动。3月24日,为了更好得落实河道管理责任,将工作细化,我镇镇长尤卫章同志与相关村签订了《2023年古城镇河道管理责任状》,提高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同时安排相关村民填写《古城镇关于河道“清四乱”的告知书》,对禁止破坏、侵占、污染河道行为进行明确告知;在相关村张贴《古城镇关于河道“清四乱”的通告》,对阻碍河道行洪问题进行了明令禁止。
下一步,古城镇将认真按照上级工作要求,继续切实做好河道“清四乱”工作,坚持严格查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 使河道面貌明显改善,并不断建立健全河道管理保护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