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戒,以德树人”铅山县青溪中学开展“3.23”警示教育活动

铅山县青溪中学
创建于2023-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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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3.23”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中共铅山县委办公室关于开展“3.23”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规范从教行为,推进并深化师德师风建设,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警示作用,根据县教体局工作部署,铅山县青溪中学3月23日开展了“3.23”警示教育活动。全体教师参与此次活动。

  活动中,全体教师观看了中纪委电视专题片《永远吹冲锋号》和省纪委电视专题片《“赶考”路上》的视频。大家一致表示,要时刻保持自我警醒,在今后的教育教学中,把最阳光、最积极的一面带给学生,做到真情善待学生,更要做到一身正气,为学校事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视频观看完毕,支部书记、校长孔宏亮带领老师们学习了《中共江西省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决定》(赣发2022)26号)文件精神,并就此次警示教育活动提出以下几点希望及要求:

1.以案为镜为戒,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

2.深入把握作风建设的新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3.学习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对于集中整治工作,孔校长强调,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做实做细各项整治工作,持续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做到“转作风、正行风、强师风、树新风”,为全体师生提供和谐、愉快、乐学的学习环境与教育生活。


最后,全体教师当场填写了《“转作风、正行风、强师风、树新风”调查问卷》并于会后组织全体学生及家长填写了问卷。

  此次教育活动为全体教师再次敲响了师德建设的警钟,教师们将引以为戒,做到警钟长鸣,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加强师德修养,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时刻谨记作为一名教师应具备的道德与情操。


撰稿:周梦云

审核:乐世仔

签发:孔宏亮



                                             铅山县青溪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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