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班队长:凌勇
执法队员:郭三保、刘云竹、耿军
一、工作安排
四大队十四中队带班队长:凌勇
执法人员:郭三保、刘云竹、耿军,分2个执法组,执法车辆2台。根据职责划分进行工地噪声专项执法,检查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武昌区等近期夜间工地噪声投诉多的施工工地进行核查,共检查9个点位。
二、委指挥中心转办事项
(1)202303227002 20:51,委中心分析报告反映江汉区前进二路与民主一街交叉口京东物流公司附近,施工扰民。经耿军现场核查,该工地当晚未施工。
(2)202303227001 21:42, 委中心分析报告反映武昌区杨园街铁机路与友谊大道交叉路口武汉理工大学交通协同创新基地工地, 施工噪音扰民。经刘云竹到达现场。经查,该工地正在进行混凝土浇筑施工作业,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明。当即约谈施工方,责令工地晚间22:00前必须停工;并督办武昌城管加强管控。
三、总队微信小程序
(1)202303220010 21:03,耿军检查江汉区武商路道路改造工地,该工地未施工。
(2)202303220011 21:11,耿军检查硚口区崇仁路一品公馆工地,该工地未施工。
四、机动任务
(1)22:45,凌勇、耿军检查江汉区三镇中心工地,该工地未施工。
(2)22:28 ,刘云竹检查江岸区新益村城中村改造k3地块项目工地,大门关闭未施工。
(3)23:10,凌勇、耿军巡查发现地铁12号线汉口火车北广场工地,未取得相关证明,进行桩基作业,依法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工地停止违法行为。
(4)23:27 ,刘云竹检查江岸区市精神卫生中心二七院区心理康复大楼建没项目工地,未施工。
(5)23:48 ,刘云竹检查江岸区红桥村K15地块工地,未施工。
五、执法办案
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1份,拟转入一般案件,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