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区分行纪委《关于做好2022年受到行政处分的党员党纪问责的通知》要求精神,进一步强化规纪衔接,2023年3月15日上午,呼和浩特分行纪委办公室有关人员到区分行纪委办公室就相关问题线索审查审理工作情况进行请示汇报,得到区分行纪委办公室的热情接待与悉心指导。
区分行纪委办公室组织召开面对面交流座谈会,主任李燕平、副主任谢强、王伟、李文杰经理结合我行汇报的问题线索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对案件审理的“二十四字”方针,进行了全面细致、深入浅出的讲解。强调对因参与经商办企业、信用卡套现、套取e分期贷款、协助客户POS机套现、违规参与民间借贷担保、出租出借账户等违规行为而被给予行政处分的党员,要认真分析每一位受行政处分党员的违规事实,精准核实是否存在违纪行为,仔细研判是否需要进行党纪问责。对于确实存在违纪行为的党员,要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准绳,严格按照规范流程开展案件审查审理工作,必须严肃给予党纪问责。
下一步,呼和浩特分行纪委办公室将切实加强对上报告请示。对系统录入、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执纪审理等各阶段遇到的重点问题以及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及时请示汇报,认真落实《内蒙古分行纪检机构问题线索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提高纪检工作规范化水平,提升监督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