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 2022 年放假安排,国庆节放假时间为 10月 1日(星期六)—10 月 7 日(星期五)。10月8日(星期六)和10月9日(星期日)上班,请全体教职工严格遵守放假时间。为切实做好国庆、二十大期间各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保障师幼安全健康,避免交叉感染,师幼员工非必要不出京、不出密,尽量避免人员流动,简约生活,不聚餐不聚会不聚集,外出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因极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务必严格履行报备审批手续。同时严格遵守社区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要严格落实园所全封闭管理。
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杜绝麻痹、侥幸、厌战、松懈思想,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进一步做好国庆节,二十大期间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要高度重视假期值班值守工作,做好值班工作衔接;要严格执行 24 小时领导在岗带班和值班制度,坚决杜绝擅离职守、非正式人员顶岗值班、借调人员独立值班等现象;确保各级值班人员“在岗、在职、在责”;要提前检查值班电话、视频监控系统,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值班人员能够熟练操作。
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统筹抓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要以新冠肺炎防控工作为中心,切实把当前疫情防控和党的二十大安保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担当,科学研判疫情形势,全力做好防控工作。要把确保安全稳定作为第一要务,尤其是在迎接二十大的召开期间,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园所安全稳定和师幼生命、财产安全。严格落实校园防疫要求,对由于责任制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在国庆、二十大来临之际,进一步做好师幼居家安全、思想道德及法制、防汛、防溺水、交通、防意外伤害、地质灾害等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幼预警、避险、防范、自救能力,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提醒幼儿和家长外出时注意森林防火,不带火种进山、不在山里吸烟打火等。还要提高警惕,预防网络诈骗行为,增强防范意识,避免上当受骗。做好心理健康状况排查,开展心理辅导,排解幼儿心理问题。要强化家园协同,坚持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和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党和政府应对疫情的坚定决心和有力举措。教育师幼不要通过论坛、QQ、微博、微信及朋友圈、抖音快手等渠道发布不良信息。教育有机动车驾驶证和私家车的教职工,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车。
严格执行重大事件上报制度,遇有重大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要按照“先口头、再书面”的程序第一时间上报园领导,口头报告最迟不得晚于接报后 10 分钟,详细信息报告最迟不得晚于接报后1小时,并及时续报事态进展情况,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全体教职员工要坚决抵制“四风”行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格执行离京报备等各项工作纪律,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要求,节假日期间带头不聚集。做好八小时以外的个人管理。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