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放飞微梦想 青春圆梦微心愿

喀什市乃镇花园小学
创建于2023-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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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光,照耀的是暖意;春风,吹来的是温馨;春雨,洒下的是吉祥;春色,带来的是精彩;春花,绽放的是前景;春雷,是幸福在回响。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第11个幸福日。

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喀什市人民检察院和喀什团委一起来到我校开展丰富的主题活动。

在活动开始之前,我校党支部书记梁月圆同志隆重的介绍了参加活动的各位领导,同学们用热烈的掌声欢迎喀什市人民检察院和市团委领导的到来。

首先,由喀什市人民检察院的刘璇检察官介绍了她们一行此次到来的目的,刘璇检察官是喀什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处理办公室的成员,此行主要是来进行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

刘检察官进行的第一个法制宣传教育便是预防校园欺凌。校园欺凌是指在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总是对另一方故意造成身体和心里的伤害,而受伤害的一方,是无法避免成为被攻击的目标,长期存在校园里学生之间发生的欺压行为,包括身体欺凌、语言欺凌、网络欺凌。

如果欺凌事实发生,一定要勇敢维权,在第一时间向老师、学校、家长反应欺凌情况,情况严重时直接110报警。维权期间面对欺凌者,一定要目光直视、义正言辞地要求欺凌者赔礼道歉、赔偿相应损失甚至追究其违法行为责任,学会借助学校、社会的力量对欺凌者进行打击震慑。一旦向欺凌者示弱,等待的必将是更频繁的骚扰和欺凌。

接着,刘检察官又做了预防性侵害法治宣传教育。

儿童性侵,是个沉重而又痛心的话题。不少触目惊心的案例警醒我们,对孩子的保护绝不可掉以轻心。但无论父母多么努力,也无法做到24小时贴身保护,孩子总有独处、落单的时候,所以,教会孩子自我保护、远离性侵害更关键。

喀什检察携手家庭、学校、社会全力守护未成年人安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喀什检察永远在路上!

检察官们还给同学们发放了法制宣传手册,让孩子们懂得如何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活动第二项,由共青团喀什市委员会的同志们完成了我们同学的微愿望,你看,同学们拿着自己的微愿望是多么的开心啊,个个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每个人都是从孩子长大的。实现我们的梦想,靠我们这一代,更靠下一代。少年儿童从小就要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长大后做对祖国建设有用的人才。

同学们都要自觉加强道德养成,从小就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种子在心中生根发芽,把国家、人民、民族装在心中,注重养成健康、乐观、向上的品格;都要乐于学习、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在求知境界上越来越高;都要把身心健康牢牢抓在手上,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经常参加劳动和体育锻炼,通过多种方式怡情养性;都要敢于面对各种困难和挫折,自觉培养不畏艰难、顽强奋进的意志品质。

撰稿:周冬运

初审:史   锴

终审:梁月圆

        阿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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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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